2025年10月,陈先生将年满60岁,这本该是他领取退休金、安享晚年的开始。但这位拥有近30年工龄的前事业单位人员,却因“工龄能否合并计算”的争议,面临着养老金领取资格悬而未决的困境。这场关乎晚年生计的博弈,揭开了同类违法违纪行为在待遇安置上的明显差异。

近30年工龄一夜归零,退休在即养老金告急

翻开陈先生的工作履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的他,先后在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320国道收费所、农村公路管理中心等单位任职,至2018年退出时,实际工作年限已达29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若情节较轻,经任免机关批准,此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这一政策为陈先生留下了希望,陈先生向常山领导反映,即要求对郑某强、熊某土、严某国、廖某明、郑某满等5人行为属于违法还是道德范畴作出说明,以及相关处理依据,同时因他本人违反计划生育被交通局开除公职,导致工龄全无,要求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到了2025年4月30日,县人力资源局的答复报告也明确回应:"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若情节较轻,经批准可合并计算工作年限,其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同,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对即将在10月退休的他而言,人力资源局的答复意味着近30年工龄若被认可,也能满足养老金领取的缴费年限要求。

申诉路程遭忧心卡壳:卡在"情节认定"上的诉求

但现实是,陈先生离职后,近30年工龄被直接清零。

陈先生向媒体讲道:“2025年3月25日,我向县纪委诉求,从公正公平出发,要求将情节认定为“较轻”。如果不能认定的话,要求有配偶的一方郑某强等人,婚外与她人生育的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作出说明。”但县纪委的回应始终模糊。

5月23日的信访答复仅称 "请向有关事权单位反映",对"情节认定"的主体和标准避而不谈。7月1日,县社会治理中心组织的协调会因纪委缺席被迫中止;信访局则以"不属于职权范围"为由,将问题推向更高上级部门。"他们总说按规定办,可规定里明明有'情节较轻可合并计算'的条款。"陈先生的困惑直指关键——为何政策明确的例外情形,到了他这里就成了无法突破的僵局?

处理待遇双重标准的现实对照

根据2007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婚内计划外生育同等情形标准加倍征收"。这一条款从法律责任层面明确:婚外生子的重于婚内超生。但实际处理结果却呈现倒挂,郑某强、严某国等多名领导干部婚外生子后,仍保留公职直至退休或正常履职,在县农业农村局任职;与陈先生同为婚内超生的江某明,被开除前工龄也无法正常合并计算。

"加倍征收抚养费意味着情节更严重,可他们这些情节更严重的人却还在岗位上待着。"陈先生的质疑并非无的放矢——若婚外生子者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那么婚内超生的他更应符合"情节较轻"的条件。

这种差异在政策依据中找不到合理解释。《中国共产党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者开除"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选择性适用":对普通人员从严执行,对特定身份人员则从宽处理。当陈先生要求公开这些人员的处理依据时,始终未得到明确回应。

在陈先生与相关工作者的录音中,媒体了解到接线的工作者告知陈先生此前向常山县委的申诉未能获得受理,表示不能提供书面形式的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县委办相关工作人员也不会联系陈先生本人,只是建议向更高部门反映。陈先生非常惊讶,质疑为什么政府部门的正式通知,只需要口头传述?

生育政策已调整,历史问题为何不能合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已于2021年11月废除,国家当前更在鼓励多孩生育。陈先生的计划外生育行为发生在2009年,处理于2018年,纪委在答复件上存在答非所问的情况,始终在回避“同样情况的超生领导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这个灰色地带。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原则,对历史问题的处理应兼顾现行政策精神。陈先生的行为既未给国家造成损失,也符合当前生育政策导向,认定其"情节较轻"具有充分合理性。然而相关部门却固守旧有处理结果,对其工龄合并请求置之不理,这种机械执法背后,是对民生诉求的漠视。

“目前五人当中,有两人是按公务员身份退休,一个还在县农业农村局上班,另两个是市管干部,其中一个因经济问题已判刑,还有一个目前也以公务员身份在正常上班。”陈先生向媒体表述了类似案例的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都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安置,然而近期陈先生又一次去信访局上访,要求县委出具书面答复,信访局却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在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年代,纪委这种处理双重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鼓励、纵容少数领导干部以最小的沉默成本,来换取他们的私欲满足,而对基层干部区别对待。

距离陈先生的退休日期仅剩三个月,他的养老金困局仍悬而未决。当"工龄清零"可能让一位老职工晚年生活无着,当政策执行的双重标准明目张胆,公众不禁要问:在强调公平正义的今天,为何还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同案不同罚?相关部门究竟在回避什么?陈先生的工龄能否恢复,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晚年保障,更关乎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