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6期)。

其中,汕头市澄海区福汕城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庆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明心橄榄菜(生产日期:2024/11/01;170克/瓶;“庆香斋和图形”商标),铅(以Pb计)的检验结果为0.9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大于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酱腌菜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酱腌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据公司官网介绍,庆香斋食品有限公司是传统生产工艺与现代化生产设备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企业。企业生产各类潮汕特色的食品,有香菇梅菜、酱香萝卜、虾仁菜脯、肉丁菜脯、香菇菜脯、橄榄菜、明心咸菜及各类佐餐酱料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奕海美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花城鲱尝寿司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铭华早餐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肠粉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韵面世家餐饮店使用的汤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湘小味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佛山市南海区美正哥餐饮服务店销售的山泉水石磨斋肠(肠粉)和土猪肉白菜水饺,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东莞市东城伟茂水果行销售的青橄榄,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汕头市澄海区福汕城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庆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心橄榄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民润福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新会区黄氏面制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云吞皮、饺子皮和刀削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味都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鲜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烤奶红茶,柠檬黄、日落黄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小榄镇易企购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惠州市龙门县绿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顺德区益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桂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柠檬黄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蜂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酷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吴川市广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巧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桔大利(白糖金桔),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麻涌店销售的鲜采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佛山市南海区科嘉购百货商店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东莞市东城绿色源水果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东莞市麻涌香香小霞包子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或 1890279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