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公告

滁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8月8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8日

来源 | 滁州日报

编辑 | 林婷婷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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