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办婚礼后同居近1年未发生性关系,新郎起诉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觉得憋屈!河北这对小年轻,婚礼都办了,同居都快一年了,结果竟然是“柏拉图式爱情”!新郎说新娘“不让碰”,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守身如玉”啊!
这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的,也是够可怜的,花了那么多钱,又是彩礼,又是三金,又是电器,好不容易娶了个媳妇儿回家,结果人家就是不让你碰!这搁谁身上能忍?这简直就是“洞房花烛夜,隔壁老王乐”的现代版啊!
这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的,也真是够狠的!结婚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过日子吗?结果她倒好,总是找各种理由外出,回家也是分床睡!这摆明了就是对男方没感觉啊!没感觉你结什么婚啊?骗彩礼吗?
法院也是够明智的,判女方返还18万彩礼,这算是给新郎一点安慰了!毕竟,花了那么多钱,结果啥也没捞着,还被戴了绿帽子,这钱不退回来,简直没天理了!
这事儿也给广大未婚男女提了个醒:结婚可不是儿戏!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好好了解对方的人品、性格、三观!别光图对方的钱或者长相,要看两个人是不是真的合适!要是有啥问题,一定要提前说清楚,别等到结婚了才后悔!否则,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还有,现在有些地方彩礼要的也太离谱了!动不动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简直就是卖女儿!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希望大家都能理性对待彩礼,别让婚姻变成一场交易!
看看网友怎么说!
应全额返还,另加50%的罚金,其中罚金一半归男方,一半上交财政
民法典规定谁有过错谁担责,为什还不全退和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婚礼所花的费用?
花了那么多钱,仅退18万不是在糊稀泥吗?别人稀里糊涂的成二婚的了,怎么赔偿?应该加倍重罚才对。
小伙子真是万幸,一是追回来了大部分彩礼,二是同居近一年忍住了,没有对女的用强,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既没有婚姻登记,又没有夫妻之实,等同女方在男方家免费食宿,女方嫁妆可以全部带回,男方彩礼为何不能全部返还?
我去,男方一年时间亏七万,我年薪还不到七万呢?存七万得多久?这种情况得全款还才对吧,那女方不是赚大了,年薪七万,还包吃住,还啥都不用干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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