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新余城区某烟酒店老板吴女士
到渝水公安刑侦大队报警
称卢某某假借某公司名义
到其店内赊欠了价值40余万元的高档烟酒
后卢某某将烟酒全部变卖
所得款项均被其用于还债
接警后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烟酒店老板吴女士几年前通过朋友
在饭局上认识了卢某某
得知其是某公司的行政主管
便添加了其微信
今年5月初
卢某某电话联系吴女士
告知其公司需要采购一些烟酒
但是报销时间较长
所以要先赊账
“吴老板,帮我把烟酒送到公司办公室来”
由于卢某某要求将烟酒送至公司
且要求开发票的行为
让吴女士完全相信卢某某是为公司采购
于是陆陆续续让卢某某拿走了40余万元的烟酒
送货后
吴女士就催卢某某结账
但卢某某却一直以
发票正在走流程
领导出差没办法签字等理由
进行拖延
直到7月中旬实在瞒不下去了
这才向吴女士承认
赊欠烟酒都是他的个人行为
与公司无关
且烟酒全都被转卖了
转卖的钱款均用于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
原来
卢某某几年前因生意失败
欠了很多外债
房子、车子都卖了还是无法偿还所欠债务
为了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和还债
就想到了从吴女士店里赊欠烟酒转卖的法子
目前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渝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大经营者要提高自身防骗意识
在商品交易时
最好“钱货两清”
老客户、熟人也要“亲兄弟明算账”
对于赊购烟酒的行为
一定不要因为盲目信任
使得自身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渝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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