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之争已经时隔16年!由于有了新的信息,旁观者的思维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对此也会做出全新的解读。
其实早在1992年,娃哈哈就开始与外资合作。
当时,娃哈哈集团与韩国孝农株式会社投资49万美元成立了合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娃哈哈食品),各持股50%,由韩方委派人员出任董事长,宗庆后出任副董事长。
1994年4月,娃哈哈食品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到133万美元,总投资169万美元。中方持股65.8%,韩方持股34.2%。
娃哈哈集团在那段时间的日子并不好过!
1993年,宗庆后从保健品转入饮料领域,先后开发出酸梅饮、关帝白酒、清凉露、平安感冒液、涪陵榨菜等产品,但并未获得成功,一度陷入困境。
与此同时,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进程也不顺利,资金十分紧张。
1995年,在百富勤徐新的牵线搭桥下,宗庆后接洽了当时正欲开拓中国市场的法国食品巨头——达能集团,双方一拍即合。
1996年,达能与百富勤合资成立了新加坡金加投资有限公司(金加),接盘了韩国孝农株式会社持有的娃哈哈食品34.2%的股权。
娃哈哈与金加一共成立了5家合资公司,都由宗庆后担任董事长。
金加出资4500万美元+5000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持股51%;娃哈哈方面持股49%,其中娃哈哈集团持股39%,娃哈哈美食城持股10%。
其实,娃哈哈方面没那么多钱,主要是以现有资产出资。
特别是哇哈哈美食城,在上市无望的情况下,将下沙的土地、房屋投资到五家公司获得10%的股权。
老宗获得近4亿元人民币注资后,不但美食城大楼这个“烂尾”项目顺利完工,娃哈哈美食城公司还独资设立饮用水公司,在与老对手乐百氏的竞争中抢得先机。
除了不动产,娃哈哈集团还以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出资。
双方在成立合资公司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商标转让协议》,由合资公司出资1亿元向娃哈哈集团购买“娃哈哈”商标。
其中,5000万元作为娃哈哈集团对合资公司的注资,不涉及现金支付;还有5000万,由外方另行支付。
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进行了验资,将一份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作为娃哈哈集团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证明,附在验资报告中,做出了“双方出资全部到位”的表述。
1997年,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百福勤将所持有的金加公司股权全部卖给了达能,达能就此成为金加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
由于商标转让一直未获得商标局批准,合资双方于1999年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不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等同意,不能将商标给予其他使用。
经过多年发展,合资公司数量从1996年的5家,增加到2007年的29家,以及10家二级企业,合计39家。
2005年7月1日,埃马纽埃尔·法贝尔(中文名“范易谋”)出任达能集团亚太地区总裁,并被派驻担任7家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董事长。
他调查发现:宗庆后从1994年起就开始发展体外循环的非合资公司,总资产为56亿元,利润高达10.4亿元,竟然比合资公司业绩还高。此外,宗庆后家族还拥有多个离岸公司。
当时,娃哈哈在全国已经拥有了60多家非合资公司,其中达能认为违反合资协议的生产型企业就有35家,都在使用娃哈哈商标,其中至少有26家是有离岸公司参股的。
于是,达能要求以40亿元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因为非合资公司总资产(不是净资产)才56亿元。
双方经过讨价还价,达能方面答应另行支付6000万美元给宗庆后个人作为补偿。
然而,老宗签约后又反悔!
根据他的说法:当时签订的是意向书,没有法律效力,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
2006年12月,老宗成立了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作为非合资公司的统一销售渠道,并且要求全国经销商重新与这家公司签订合同,已经做好与达能撕破脸皮的准备。
2007年4月,宗庆后将此事公之于众,指责达能刻意设下合资陷阱,企图强行并购娃哈哈。
达娃之争正式开始,双方的争论的焦点如下:
01、爱国企业家人设
老宗大打“民族牌”,称对方“强行收购娃哈哈其他非合资公司股权”,并且得到娃哈哈全体员工和经销商的声援。
达能反击:老宗开设离岸公司转移利润,他的妻子施幼珍是这些离岸公司的主要股东,女儿宗馥莉则是法定代表人;而且宗馥莉是美国国籍。
宗庆后辩解:我的妻子在你们未投资娃哈哈之前就是娃哈哈的员工,为娃哈哈辛勤了一辈子,现在退休了,为了公司的奶粉供应紧张还在不计报酬地去黑龙江等地解决奶粉供应问题,她又惹你什么了?我女儿大学毕业在公司打工又惹你什么了?难道我廉价卖给你们了,连我女儿生存工作的权利都没有了?
以上为老宗的原话,详见宗庆后《给法国达能集团董事长里布先生及各位董事的公开信》。
后来,他不得不承认宗馥莉确实是美国国籍,但已经申请退出。
02、损害合资公司利益
达能指出:老宗的体外公司未经合资公司同意,非法使用娃哈哈商标,并且利用体外公司转移业务和利润。
娃哈哈反击:达能于2000~2006年收购中国其他饮料企业,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构成同业竞争,并且涉嫌垄断。
03、宗庆后涉嫌偷税3亿
老宗声称自己在合资公司的待遇不高,一开始每月只有100欧元,后来才加到近3000欧元。
达能反击:1996~2005年,宗庆后依据达能与娃哈哈签署的合同,累计获得各项海外收入7100万美元,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税款高达3亿元。
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人,举报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老宗直接点名举报人就是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
宗庆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于2007年10月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
04、宗庆后持有美国绿卡
2008年6月中旬,有人向媒体爆料称:宗庆后本人拥有美国永久居留卡(俗称“绿卡”),持有时间达9年,目前仍然合法有效。
对此,老宗高调宣布自己是中国人,只拥有过中国国籍(人家也没说你有美国国籍)。
但他确实有绿卡,怎么解释?
老宗辩称:那是因为当年娃哈哈在美国开设了工厂后,为便于经常往返中美而做出的选择。后来,娃哈哈在美国的罐头生意不做了,工厂关闭了,绿卡也早就失效了。
他特地公布了出入境数据:1999~2005年,他在美国生活的天数不足100天。
现在看来,老宗办理美国绿卡的目的恐怕不是为了开工厂,而是看望三个在美读书生活的孩子。
根据美国法律,绿卡不会自动失效,而是长期离境可能触发移民局审查。
因此,宗庆后还被美国国税局追缴2000万美元税款。
05、转让价格
经过一番博弈,达能愿意退出,对合资公司51%的股权开出200亿人民币的转让价格,这是根据市盈率计算出来的。
但老宗不同意,认为当初达能买入的时候按照净资产计价,卖出也应该按照净资产。
2009年2月,宗庆后使出最后撒手锏,宣布:娃哈哈合资公司已构成国内法律规定的司法解散事由和条件,如果达能继续漫天要价,自己就要提起解散所有39家合资公司的诉讼。
如果合资公司解散清算,商标权将回归娃哈哈集团,达能只能获得部分机器设备和厂房所有权,能卖几个钱?
而老宗早已准备了后路,在全国各地新增了许多条生产线,能弥补合资公司清算后所造成的产能缺口。
形势比人强,达能不得不做出让步!
2009年9月30日,达娃双方在北京希尔顿酒店举行了签约仪式,达能同意将合资公司中的51%股权全部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双方都终止所有法律程序。
根据多家媒体透露的信息,转让价格是30亿元(或3亿欧元)。
达能在经济上并不吃亏:一共投入14亿,历年分红30亿,再加30亿“分手费”,超过5倍的收益率。
老宗“获胜”的关键原因是:他是合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掌握了品牌、销售渠道、熟练工人等重要资源,完全可以重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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