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山东临沂,几天前传出出现兑现暴雷的某平台,还是在发帖评议此事的文章四处灭火,今天终于等来了警方的《警情通报》,侦查认定了,他们开发并运营“树拍”APP,“利用平台参拍委拍模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募集资金。”,通知集资参与人前往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报案,警方已经在案件侦办、司法审计、追赃挽损等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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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这款APP必须通过别人介绍并转发链接才能下载,承诺的返利模式是“一半现金+一半积分”,即用户每天按投资额的1%返还现金到个人在平台的账户(暴雷之前是可以提现的),另外的1%折合成积分,可以用来购买平台上的日用商品。不过,平台上的商品,价格高出市场价10多倍。

就是这样的一个商业模式,明眼人一看就是不具有可持续性。一天1%多的返利,百八十天就可以回本,商家经营什么实体产业或者投资,之阿扣除了经营成本之后,还可以获得这么高的利润回馈投资者?

不管商家是如何宣传的,不管宣传的具有何等机构或人物的背书,一年哪有投资回报率本金几倍的行业?如果真有这样行业的话,早就多少人挤破头的涌入了,还能由某个商业平台独享?这样的好事儿,能轮到老百姓头上?

唯一的解释,如此的商业模式,就是玩击鼓传花的游戏,拉更多的人投资以支付此前投资人的利息和本金。一旦出现后续无人投资的话,就会出现之前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无法承兑的问题,俗称的暴雷。当暴雷时,就如同谁也不知道花落谁家的击鼓传花最后一棒,注定是悲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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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如此经不起推敲的经营模式,居然有几万人信了!“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持病历本,说那是她的养老钱;中年夫妇蹲在墙角哭泣,孩子的学费全在里面;年轻创业者捶胸顿足,事业启动资金血本无归......”平台暴雷后的景象,真的很令人同情。只要信了他们虚假宣传投入巨额资金而没有及时抽身的,生活会陷入何等的困境。

此外,网上除了同情之声外,也有人提出了质疑,甚至引用了那句,“人不可能长期占有超过其智商的财富”的网络名言,来总结这些被骗者,警示未来者。

也有人质疑,这些被骗者,除轻信了宣传里的高大上宣传和承诺之外,自己把钱投入了这样的“高回报”到根本不现实的行业,自己没有责任吗?此前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他们也是从平台如期如数的领到了本金和利息,就没有想过其中的未来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吗?

人,是不是自己财产的最大安全义务的注意者,是不是应该是投资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奈何,很多人根本没有个人的独立权利和责任风意识,动不动的就将这样的责任,委以他人的宣传、名人的代言、亲朋好友的推荐、政府电视台等机构的背书,唯独少了自己的独立分析和判断能力。

语人君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口头语就是,某某某推荐的,谁谁谁用了都说好,×××宣传报道的等等,不会骗人的,唯独少了自己独立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判断的过程和能力。

尽管,所谓的分析,只要简单的想想天底下哪有一年几倍回报的行业,哪有平白无故的人家帮着你赚钱就可以发现疑点,再上网搜搜有关人员的评价,就能帮助自己得出基本的判断,起码明白其中的风险。

此前,曾经有亲戚要给家里的老人买一年几百元的“某汇保”的医疗保险,称是某某部门推荐的,只要每年多少钱的医疗费以上,医保报销之外还可以报销。语人君根据以往的司法案例告诉亲戚,不要买,买了等你报销的时候就会知道,根本不是宣传的那样。

果不其然,连续买了几年的保险,真等家人大病需要报销了,人家压根不给报。亲戚问怎么办,语人君说,除了起诉别无他法,人家就是吃定你不会打官司,或官司打不赢的。动辄数年的官司,亲戚只能作罢。经此教训,亲戚再也不提买这个保险了。

可是,很多人就是缺乏这样的辩证思维,你向其进行提醒,也根本不足以撼动别人在他们心目中的“威信”说法,反而会引来一顿的攻击,以及自己已经获利的更加自信。

就算是遭遇自己损失巨大的暴雷了,他们也不自省自查,反而将责任归咎于被骗了。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还是一如既往的经不住小便宜的诱惑,最后损失惨重。对那些提醒者,不仅没有丝毫的感激,反而视为怎么没有也被骗的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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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的这些,不光是基于生活常识,也是来自法律知识和案例教训。

注意,警方的“警情通报”里,写的是“集资参与人”,而不是被骗者、受害者。两者的法律定义及责任后果,是有区别的。集资参与人,是指向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明知或应知参与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仍投入资金,也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受害者或被骗者,是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合法权益还是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人。

法律后果及司法案例中,集资参与人,如果属于积极参与者,为集资活动提供了协助、帮助等行为的,还要跟组织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投入的资金,一般在诉讼终结后按比例返还。若涉案财物不足,则按集资人数和追回的资金一定比例返还。退赔资金,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但劣后于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最终导致的损失,通常被认为是自担风险。而如果定义为被害人的话,在财产受偿顺位上,损失处于优先于罚金等财产刑,可优先主张全额返还。

当法治不健全,惩戒往往是事后姗姗来迟的背景下,说一千道一万还是那句话,不要轻信所谓的宣传和背书,自己做事情,首先要求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才能不被骗子们花样翻新的骗局所欺骗。此外,克服自己的贪心,知道天上只会掉陷阱而不会掉馅饼,不想着不劳而获,也是需要修炼和警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