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贺某(2000年生)与新娘郭某(2002年生)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订婚,2024年3月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
同居11个月期间(至2025年2月分居),贺某称郭某始终拒绝发生性关系,常以“外出”“分床居住”为由回避亲密接触,导致“有名无实的婚姻”。

贺某于2025年5月起诉至河北魏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彩礼、三金(金饰)、手机电脑等财物,合计25.5万元。

2025年法院认定彩礼总额20.4万元(女方家曾返还2600元);三金花费2.14万元,手机电脑等1.5万元;女方陪嫁(空调、洗衣机等)准予带回。

判决结果: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其他财物诉求未完全支持。

——双方未登记结婚,彩礼性质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原则上应返还;
法院特别强调“无夫妻之实”是重大情形,女方需承担主要返还责任。

法律逻辑与争议焦点: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返还。

“无夫妻之实”的司法意义:法院认为,长期拒绝亲密接触可视为“无结婚真意”,构成重大过错,影响返还比例。

但还需注意:拒绝性行为本身不违法,属个人权利;若强行发生关系则可能涉强奸罪。

本案20余万元彩礼反映部分农村地区婚俗经济压力,若女方故意拒绝履行亲密义务,可能被推定为“骗婚”;相反,若强迫亲密,则构成刑事犯罪(婚内强奸)。

福建莆田,差不多的案子,判决结果却是大不相同。

2024年1月,福建莆田,“闪婚”与天价彩礼:男方经媒人介绍与女方相识,仅一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女方家庭最初索要188万元彩礼,经协商降至138万元现金+1斤黄金(约合市价50万元),男方为此举债筹措。

女方陪嫁约40万元现金及物品,但远低于男方付出的彩礼总额。

婚后矛盾与“拒碰”事件:新婚当夜起,女方即拒绝与男方发生亲密关系,并多次以 “你不配碰我” 等言语羞辱男方。男方初期以为妻子需适应期,但数月后仍无改善。

2024年4月,女方未告知丈夫便与母亲赴西藏旅游,被曝与陌生男子穿情侣装合影,男方质疑其出轨。期间女方更通过微信向男方发送 “离婚流程指南” ,要求解除婚姻。

男方起诉与一审判决:男方以“骗婚”为由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但2025年一审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 ,理由包括:

女方坚称“感情未破裂”,仅因家务矛盾(如男方指责其“卫生差”“不尊重婆婆”)拒绝亲密;法院认为生活摩擦属婚姻磨合期正常现象,建议双方冷静半年修复关系。

争议焦点与社会质疑:男方调查发现,女方父母为失信被执行人,家庭疑背负债务,138万彩礼被质疑用于偿债。

“不离婚不退钱”逻辑:网友指出女方拒绝离婚却持续回避夫妻义务,形同 “婚姻创业”,其声称的“感情尚存”与行为矛盾。

法律与伦理困境,身体自主权 vs 婚姻诚信:女方有权拒绝亲密接触,但长期刻意回避夫妻生活,且伴随侮辱言行,被舆论视为 “恶意利用婚姻制度”。

由于双方已登记结婚并短暂同居,依《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返还彩礼需证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生活困难”,但本案中两项均难完全成立。

社会舆论两极分化:支持男一方认为女方涉嫌骗婚,应全额返还彩礼。网友调侃:“京东自营变拼多多,收货还得砍一刀” ,讽刺婚姻货不对板。

现行法律难以界定“无夫妻之实却拒离婚”是否构成欺诈,导致男方陷入 “人财两失” 困境。

截至2025年8月,男方已提起二次离婚诉讼,女方仍坚持仅退还部分彩礼(传协商退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