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不是王佳佳法官,是一位为农村老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的法官。

记得有一年,香港巨星汪明荃家里被盗,损失惨重。汪明荃一时如梦人生芳心碎,悲愤地说:“大哥啊!这些是我的血汗钱来的,要养老的”。

那是谁?汪明荃啊。刘德华在台上见到她都要下跪的大姐大。

说到这里,各位就会理解:农村66岁的魏阿婆,手拿两张已经泛黄的“1997年存入”的手工存单,听到银行说自己存了27年的养老钱,利息只有区区5000块时,是怎样一种天塌地陷,欲哭无泪的心情。

近日,厦门思明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就是上面说的魏阿婆和银行之间难解的官司。

法官第一次见到魏阿婆时,她手里紧紧攥着那两张存单。

“法官您看,1997年存的2万块,按说滚到现在怎么也得翻倍了,可银行就给了不到5000的利息!”她拿出一张写满计算公式的纸,“我算过,要是自动转存,最少得差两万八!”

存了近30年的存款,利息咋会差了这么多?

原来,1997年,魏阿婆在银行存入定期存款2万元,银行开立2张手工存单为凭。直到2024年底,魏阿婆才前往银行要求支取存款。让她吃惊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在结算后仅仅支付给她不到5000元利息。

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存单是早期手工开具的,存单上未标志自动转存,所以未约定自动转存的部分按活期计息。

魏阿婆生气地说,她记得当年存钱时是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她“到期不用管,我们会帮你续上”,这才放心把钱存了进去,从没听说还要另外再转存的,银行必须补偿给她自动转存应得的利息差。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魏阿婆多次向监管部门投诉。调解员多次介入调解,但双方分歧严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稳定收入魏阿婆,眼看着自己存的养老钱“缩水”,情绪十分激动。她认为,银行应根据客户意愿办理自动转存业务,而且其他金融机构在类似情况下通常也会为客户办理自动转存。但在长达27年的时间内,银行均未办理也未履行提示、告知义务,严重侵害了她的权益。

于是,她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按自动转存应得本息的差额2.8万元。

可银行认为,银行作为公众机构,其操作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由于存单约定的存款期限为一年,并未载明“自动转存”及相关信息,银行并无为储户办理自动转存业务的法定义务,更没有提醒办理的强制性义务。

“对不起,我们没那个义务”。听起来好像有理有据,是不是?看起来,魏阿婆只好认了!相信,很多法官也会摊摊手耸耸肩这样子对魏阿婆说的。

这时候,就看出一个好法官对弱势群体来说,是一个多么功德无量的存在了。

法官细心地注意到卷宗里不起眼的取款凭条,上面记载着2024年12月支取时的本息总额是2.4万余元。这个数字有点奇怪——既不如银行所说的按活期计息那么少,可如果按27年持续转存应得的利息总额来算,又远远不够。

法官与驻站银行调解员针对这一疑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在与银行负责人确认核实后,终于查明了纠纷的来龙去脉:

原来,2003年银行电脑系统上线时,银行曾为魏阿婆办理了定期存单手工转电子的转换操作。在1997年至2003年的手工存单期间,银行都按照定期存款一年期自动转存的规则为魏阿婆办理计息。然而,在2003年将手工存单转换为电子存单时,工作人员漏了这关键一步!在系统里并没有为魏阿婆办理自动转存业务,因此导致同一笔业务在手工存单和电子存单阶段,存在两种截然不同计息方式的结果。

当驻站银行调解员向银行提示这一不合理情况后,银行法务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改一贯的义正词严,有理有据,公事公办,接下来的调解顺畅了许多。

最终,银行提出以一年期自动转存总利息收益为限的人文关怀金补偿方案。

经充分沟通,魏阿婆接受了该方案。

“人文关怀金”?我们没错,我们出于人道主义......。银行真有意思。

明明是银行工作失误导致储户心理蒙受巨大打击——如果没有文中的好法官,极有可能是精神和经济双重巨大打击。都不道歉,不赔偿吗?

只能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好法官涌现出来。

至于银行,改起来要困难得多吧。

说4个事情:

1、十年前,有银行高层说“银行是弱势群体”,成功地逗(气)笑了全国人民。看上海某行行长跟32位女下属的故事,何怪乎其弱也,盖不能无欲则刚也。

如果魏阿婆有位远房侄女(对不起,阿婆)是这32人之一,她的问题还是事吗?

2、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扇耳光,这种事也发生在银行。其对员工要求严格也如是。

3、“取款机吞卡,联系银行人员无人理会,称取款机吐钱银行五分钟内赶到”这样的段子是为银行而创作。其铁打的制度和规定何其灵活多变如弹簧也——也许正该如此,弹簧还是“钢打”的呢。

也许有人会反驳,这就是个用来黑银行的段子。要知道,就像小说比现实更真实一样,有时候,段子也比现实更真实。

4、银行极其强大,也极其欺软怕硬。强大到在房地产行业烈火烹油、如火如荼的当口,都敢欺负房地产。

曾经有某银行门口挂了一条红色条幅,上书几个大字“抢劫银行不如炒房”。

那时我还在做地产文案,跟同事说:银行真是欺软怕硬。不是有新闻说“某人贪污赃款之多烧坏银行四台验钞机”吗?怎么不打个条幅:“抢劫银行不如.......”

鸡贼又强大,这回要不是被明察秋毫的好法官查明关键疑点,抓住尾巴,还指望它能自己主动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给阿婆一个公道吗?

再次致敬文中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