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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月17日下午5时。湖南省黔阳县县城安江,“东方旅社”大楼前。一辆小车上坐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宁县人民法院的四位同志。引擎已经启动,车门还敞开着。车内,几双深情的眼睛注视着门外那两双手,两双已紧握良久而不舍分开的手。

一双厚实而红润,是年过半百的黔阳县副检察长的手;一双瘦弱而苍老,是常宁县一位62岁老人摸过34年铁窗的手。

两双手握得铁紧。

这不是礼节性的送别。他们握住的是一颗被扭曲过的脆弱的生命,是一颗来之不易又来得太迟太迟的新的生命,也是一包护住这棵生命弱苗的热土。

老人的泪珠在滴,从那干涸的眼窝里滴出,滴在厚实的手背,淌进那苍白的掌心。

副检察长泪眼里已一片朦胧。冬末夕照的余晖在泪光中闪耀。小车的引擎声渐渐微弱,那西去的车轮仿佛从蒙蒙泪眼中拖出了一组组昭雪这桩罕见的冤假错案的镜头。

黔阳县在湘西南的怀化地区。县城北去四公里,是湖南省第四监狱。

县人民检察院在省四监狱设有一个驻狱检察组。

1991年6月14日。谁也不会料到,这个毫无一点特别意义的日子,竟会使一个蒙冤34年的人命运突现转机。

在去省四监狱的途中,一个敦实的汉子,踩着单车,一俯一仰,费力地向坡顶冲去。尽管郊外的风饱蕴着绿叶的清凉和潮润,但在五黄六月的阳光下冲坡,仍不免汗水直冒。

眼看快到坡顶,只需用力蹬它三五脚,但虚弱的体质再也无法支撑那倔强的双脚,他只好下车。

“人过50,年不同年啊!”他不胜感慨。他,是黔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世球。

唐世球个头不高,有一股无私无畏的英气,两眼明澈,蕴含着精明睿智,很有职业特征。他于1964年参加工作,1966 年起,相继在公安、法院、检察三个部门,磨炼了二十多个 春秋,磨出了他特有的棱角。经他侦破和审查的案件成百上 千,无论是大案、要案还是棘手的案件,只要落在他的手上,无不水落石出、扎扎实实。因而,他在政法部门颇有点名气。

唐副检察长今年分管监所股和驻省四监狱检察组。因胃切除了四分之三,病休了三四个月。本来前天约好了去驻狱检察组,又因事脱不了身,才推到今天。

刚到检察组所在的办公楼前,57岁的廖承儒就迎上前 来,把住车龙头,说:“老唐,正盼着你来呢!”

“哎,事务缠身,又耽搁了两天,让你们在这里等,过意不去。”唐世球与老廖边走边谈。

“向你汇报一件事。你是办案的老手,或许能弄出个子丑寅卯来。”老廖是个直性子,有件事在心里琢磨了好几天。

唐世球不假思索地问:“什么事呢?”

“有个在押犯一直不认罪,一直申诉。说他坐了30多年冤枉牢,该放他出去了。”

“30多年?有这样的事?”

“34年了,1957年坐的,我倒了解。”老廖十分肯定。

望着老廖那笃诚的眼神,唐世球突然停了下来,急切地问:“叫什么名字?在哪个队?”

“叫蒋传广,在‘精神病监护治疗所’。1987年由省一监狱转过来的。‘一〇五’医院的石光祥,向医生他们反映的。”

“34年,精神病……”唐世球自言自语。他知道,省四监狱有个医院,信箱代号“一〇五”。省里有个精神病监护治疗所,也没在这里。对囚犯中患精神病者和社会上因精神病犯罪而无法判刑者(即“武疯子”)进行监护和治疗。

也许是职业缘故,唐世球对鸣冤特别敏感。他对廖承儒说:“我到狱政科去,看看蒋传广的劳改档案再说吧。

窗外,阳光布下一片暑热。那一片摩肩接踵的女真树,遮掩着一线荫凉。

合上第四本蒋传广的劳改档案,唐世球伸伸双臂,仰靠椅背,舒展一下伏案已久的背脊,桌上留下了湿漉漉两肘汗迹。

这一查,唐世球就像钻进了一个迷雾重重的深洞,竟出不来了。半个月来,除了学习和会议,他几乎每天上班都独自在办公室,看这几本劳改档案。不仅如此,人回到了家里,心思还在案卷里。家里人都觉得他像魂不附体,心不在焉。

那天上午,儿女们都到朋友家去了,爱人去买菜,给唐世球留下了一片难得的清静。他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头刚一触上沙发背靠,脑子里就迷迷糊糊地想开了,他想起蒋传广档案中,那些对“行凶拖打人事处长”的定罪事实不服的申诉,人也迷迷糊糊地进入了蒋传广所陈述的环境之中:

事情发生在1956年。当时,河南洛阳拖拉机制造厂正处于初建阶段。

蒋传广年方27岁。他是1954年11月作为地方优秀干部 输送进厂的,担任了工段长。进厂前,正在湖南省茶陵县二 区当区长。年纪轻轻,又有文化,很得上级赏识,可谓踌躇 满志。

进厂一年多来,他感到水土不服,肠胃常闹毛病。不觉缕缕思乡之情袭上心头,多少个不眠之夜他编织着“还是家 乡好”的美梦。他常想,家有大母,有弟妹,有美好的山水。 弟妹也多次来信,说家乡的生产很热烈。他许久未探家了。想回乡一趟。前不久未婚妻来信,要解除婚约。后又听说她另有所钟,结婚了。他简直寝食不安,归心更切。几次去请假,领导总是规劝他在厂里安家算了。“为什么非要让我在工厂结婚呢?这太不人道!”

3月29日下午,蒋传广想好了六个请假的理由和条件。 写好请假条,走进了人事处办公室。

处长李成良一见假条,就说:“小蒋,你老毛病又来了, 劝你不要回家,你偏不听。不准回去,我决不批准!”

蒋传广将请假条又推回处长的笔下,一面说理,一面求情。

李处长似有难言之隐,只好提笔写道:“请郑副厂长批 示。”

为什么要郑副厂长批示呢?这不是有意为难我吗?蒋传广气愤地说:“你不批,是你的职权,我同你到杨立功厂长、 刘方生书记那里去讲理!”他挽住李处长的手拖起就走。

这边的争吵惊动了干部管理科。李处长的夫人张科长给保卫科挂完电话,走出办公室,对边拖边走的蒋传广说:“小 蒋你来一下!”

蒋传广松开手,来到张科长办公室。张科长说:“你呀, 领导对你仁至义尽了,将来别埋怨组织啊!”

正说之间,保卫科长带了几个人,手持短枪,跑了过来,将蒋传广捆绑起来,送进了洛阳专署看守所。

就这样,蒋传广被关押了15天,5月11日,被口头宣布开除出厂。14日,他便回了原籍湖南省常宁县烟洲乡。

“究竟是‘拖打’还是‘拖拉’呢?”一个问号像把大吊钩,把唐世球从幻境中勾了回来。

他想“拖”这一事实已毋庸置疑。“拖打”是经过法庭反复核实的。我怎能随随便便怀疑法院的判决,而轻信一个囚犯的申诉呢?

在多年的申诉中,蒋传广对“拖拉”陈述得又是那样一致,那样清楚,硬不承认是“拖打”,这似乎也有合乎情理的地方。一个曾当过区长、现也是工段长的领导干部,一个作 为地方优秀干部选送进厂仅一年多,又有一定文化教养的人,为请假去行凶拖打上级领导,从理智上似乎不大可能。他既然是拖人事处长去要厂长评理,那又犯得着打人吗?他们并 未发展到非打不可解决问题的地步,又怎会有打人的行为产 生呢?一字之差,性质却截然不同。会不会是李处长、张科长等人,当时为制止事态扩大、尔后为与捆绑拘留相符,而加重了语意,把“拖拉”说成了“拖打”呢?

如果当年的人事处长李成良还健在的话,岂不一问就真相大白了?

如痴如迷的唐世球,连爱人开门进屋都毫无觉察。

爱人见他睡不闻鼾声、醒不见反应,便大声说:“老唐, 你看谁来了?”

“来了?是李处长、李处长!”唐世球仍迷迷糊糊,但与爱人的问话又那么巧合。

爱人不明所以,说:“哪里是什么李处长哟,你看清楚, 连老同学向培康都不认识啦?”

唐世球被老同学“哈哈”一声大笑,从冥思苦索中缓过 神来。他一看,是多年未相聚的老同学登门,不免为自己刚 才的失神而尴尬。他赶忙站起来,伸出双手,向门口迎去。

就在那天晚上,他又因这丢不开的事被爱人捶了一顿。

唐世球已经入睡。恍恍惚惚中,他去找人事处长李成良。好不容易找到了李处长的家。

这位老干部已满头银发,但从脸上的神采看,身体还十分健壮。老人热情地拉着他的手,与他这位远道而来的不速之客并坐在沙发上。

唐世球见老人随和亲近,便直截了当地说明了来意。

“蒋传广?哦,是那个20多岁就当区长的小伙子?”老人 似乎还记忆犹新,“对,他来请假回家。那个时候有个精神,动员出身不好的干部异地安家。他年轻不懂。我没批假,他就拖我去厂长那里评理。没有打,拖是拖了下,没有打。”

“啊,您是说拖拉,不是拖打。是拖拉,不是拖打!”唐 世球解开了苦思多日的疑难,兴奋地抓住老人的手。

“拖什么,拉什么?”睡得正香的爱人被唐世球抓住脚,越抓越紧,疼醒了。听到那含混不清的梦呓,生气地一顿捶: “还不放,还不放!”

唐世球才知是一场梦,一场招来一顿捶的梦。

时至今日,劳改档案已全部看完。判决书、历年的劳改总结、考核鉴定、申诉信等,一千五百多页,密密麻麻。仅申诉信就存有23份,十三万七千多字。

不知何故、他虽未曾与蒋传广谋面,但眼皮一阖,就仿佛看到一个面目不清的人站在眼前,手扬着判决书对天呼喊:“60岁了,坐了34年冤枉牢了,请你们为我平反,赔偿损失,放我回家吧!”

对蒋传广的判决书有五份。1957年12月8日,常宁县人民法院以不法地主罪判其徒刑5年。蒋上诉后,同年12月24 日,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其无期徒刑。1958年2月12 日,常宁县人民法院又以反革命罪判处蒋死刑。蒋不服再上诉。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3月20日驳回上诉,判其死刑。同年4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地、县两个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蒋传广一直申诉至今。

一件案子经三级法院,五次判决,滚了这么几个来回,证据定会扎扎实实。但蒋传广为什么又一直不服,不认罪,一直申诉呢?是冥顽不化,无理取闹,还是事实有出入,确实有冤情呢?这个自开始查看档案就扣在脑子里的结,今天要好好地理一理了。

凭着多年审查案件的体验,唐世球明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所认定的主罪是“在监内公开呼喊反动口号”,其次 是“大肆谩骂领导干部,诬蔑我党和人民政府,破坏法庭秩 序,指骂国家公诉人。”蒋传广鸣冤叫屈的也主要是这两点。

在监内公开呼喊反动口号,确有其事,也确有其人。蒋传广的申诉中也可证实:

“1957年快要过阳历年了。下大雪,很厚,很冷,久久不晴。公安局长胡定国在监内召开‘三反’动员大会。由罪犯积极分子张德初喊口号,‘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万岁’, 又喊‘国民党万岁’。天气很冷,又没准备。一喊一举手,第一句还未喊过,紧接着又喊第二句。好像挑重担子似的。回不转气来。我当时有病,因判刑急坏了,无精打采的。箕脚而坐,头垂在膝头上,抬不起来。什么口号都懒得喊,也无力举手,因为我脚镣手铐着的。”

蒋传广这段申诉所表白的事实也有可能。当时正是对他宣判了由5年徒刑改为无期徒刑的时候。

那么,在监内公开呼喊反动口号的是蒋传广还是张德初呢?象如此主要的犯罪事实,是判蒋传广死刑和改判无期徒刑的依据,又经过三级法院的反复审查,是不可能没有扎实证据的,况且事情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

真是在如此重大的会议上公开呼喊反动口号,那就说明蒋传广是一个对党对无产阶级专政怀有刻骨仇恨、地地道道的地主阶级复辟狂。但这似乎又与他一解放就投身革命,5年中因工作出色由科员升任为区长的成长经历不太相符。会不会是证人证词中张冠李戴了呢?

也许蒋传广也呼喊了反动口号。会不会是口误呢?会不会是无意地跟着举了手或跟着喊,而并非出自反革命目的、

也并未与同监犯预谋策划呢?在平反冤假错案中,有些曾确属口误、确属无意识地随声附和而喊了反动口号的人,不是都只认定为政治错误、不构成反革命罪,而宣告无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