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有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称,本人在顺庆区内小北街取点东西,将小车停在果山街停车场(位于顺庆区嘉陵江老桥头下模范街与外小北街中间的果山街),停车不到15分钟,出大门时却被收取停车费8元。
在南充三区,几乎所有的停车场在半小时内都是免费的,超过半小时才开始计费,两小时内最高也不超过5元。而这个停车场既没有地面硬化,又没有画出停车位,也没有任何设施。根本就不符合收取停车费条件,还要至少收取8元停车费。
请问顺庆区公共事业管理局:
一、这个停车场收费是个人行为还是其他行为?
二、根本就不符合收停车费条件的停车场是谁批准收停车费的?
三、在本人支付停车费的支付凭证上显示的是张某停车场,是个体工商户。那么这个张某是谁,张某凭什么在此收费?
8月4日,南充市顺庆区西城街道果山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回复网友,您反映的关于果山街停车场收取费用高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该处停车场原本是拆迁地,但由于部分问题未解决,开发商暂时将其用于停车经营。该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基于市场供需关系、运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的,收费标准也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处公示。
来源:麻辣社区 转载于 :滨江南充
声明:转载出于宣传服务广大市民、弘扬正义、正气、警示之目的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本平台,我们将及时处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