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洞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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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公告

LING KUN JIAN CHA SHI

你好,灵昆检察室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大门检察室已更名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灵昆检察室。自2025年8月11日起,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灵昆检察室搬迁至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石路发展大厦1号楼406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灵昆检察室工作管辖范围为灵昆街道、大门镇、昆鹏街道、鹿西乡。新址联系电话:0577-63432929。

因搬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社会各界对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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