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47,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应聘者缴纳会员费的认定为诈骗罪

1、姚某某等诈骗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2、被告人姚某某,男,33岁,初中文化,无业,浙江省。

3、姚某某2018年至2019年伙同他人组建诈骗团伙,在诈骗团伙中设置团长、师傅、助理、外宣四个层级,通过在网络平台虚构网络兼职、工资待遇等信息,骗取兼职人员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得750人合计1300万,其中未成年人560人,还包含450人在校学生。

4、区法院判决姚某某诈骗罪13年9个月,并处罚金。

5、司法观点,姚某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让应聘者以为有真实的工作岗位而缴纳会员费,应聘者损失财物,姚某某非法获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姚某某为首要分子,应对这个诈骗团伙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