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获刑8年,女孩生母此前反映:他威胁不许说出去,否则杀掉母女俩
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被告获刑 8 年,家属申请抗诉
8 月 11 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刘某涛一审获刑 8 年。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当事人和母亲李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将申请刑事抗诉。此前,李女士曾明确表达,希望能对嫌疑人顶格处罚,以还女儿一个公道。
据此前报道,李女士为浙江人,1996 年左右到上海工作。刘某涛于 1975 年出生,是湖北人,任职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2008 年,李女士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后,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恋爱关系,并在 2009 年开始同居,2011 年 5 月二人登记结婚。李女士与刘某涛再婚时,各自带着与前任所生的女儿,刘某涛的女儿判给了前妻,而李女士的女儿黄某某(化名梅子)则跟随她一起生活,再婚后二人还育有一个儿子。
然而,这个重组家庭背后却隐藏着令人痛心的秘密。早在 2010 年,刘某涛在还未与李女士正式结婚时,就对当时年仅 11 周岁的梅子伸出了罪恶之手,实施了猥亵行为。李女士回忆,那时她从女儿口中得知此事,内心充满了震惊与难以置信。出于对女儿的保护,也担心是一场误会,她将女儿送到前夫家照顾。可在 2015 年 8 月 16 日早上,放暑假住在刘某涛家中的梅子,再次遭遇刘某涛的猥亵。事发后,刘某涛痛哭流涕,跪求李女士和梅子的原谅,还主动写下承诺书,向梅子当面道歉。李女士心软之下,又一次将梅子送回前夫家。后来李女士与刘某涛的婚姻也出现问题,2021 年 10 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但因李女士在上海无房产,两人仍居住在一起。在婚姻存续期间,刘某涛还被曝与多名女子多次发生性关系。2023 年 12 月的一天,李女士因刘某涛在外面 “养女人” 与其发生激烈争吵,期间梅子帮母亲说话,却惹恼了刘某涛,刘某涛竟将梅子按在地上威胁道:“我当着你妈的面今天强奸你又怎样。”
这一极端行为让李女士和梅子彻底清醒,她们意识到忍耐毫无用处。2024 年 1 月 19 日,李女士陪同女儿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勇敢地举报刘某涛多次猥亵女儿的恶行。1 月 29 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正式立案调查。3 月 22 日,刘某涛被逮捕。6 月 19 日,该案移送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虹口区检察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 14 周岁的梅子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存在猥亵儿童犯罪事实。2015 年 8 月、2018 年 11 月、2021 年 3 月,刘某涛又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行为,存在强制猥亵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梅子及多名证人的证言,还有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该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梅子勇敢地出庭直面刘某涛,控诉其在 2010 年至 2021 年间对自己进行的多次猥亵行为。刘某涛却始终否认自己的罪行,对于作为关键证据的承诺书,他狡辩称是为了哄李女士所写。庭审持续至傍晚,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多年来,此事给梅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李女士曾自责地表示,自己愿意接受一切指责,是自己没有给女儿足够的安全感和保护空间。一审庭审前,她一直担心梅子无法承受出庭的压力,“她一提就哭,我觉得对她太残忍。” 但梅子最终还是选择勇敢面对,“我这么多年遭受的伤害,遭受的屈辱,他一直用各种方式恐吓我,我现在就想到庭上看看,到底法律会怎么审判他。”
8 月 7 日,李女士曾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在持续维权后,梅子的状态已有所好转,“开完庭后我们交流,她说自己感觉心里放下了很多,有安全感很多。” 但面对如今刘某涛一审仅获刑 8 年的判决结果,李女士和梅子难以认同,决定申请刑事抗诉,希望法律能给予刘某涛更严厉的惩处,让正义得以充分伸张,还受害者一个真正的公道 。这起案件也再次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家庭内部性侵问题的关注与深思,如何更好地预防此类悲剧发生,如何让受害者能及时得到保护与救助,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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