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
心存侥幸
8月8日晚
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某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
发现一小车驾驶员陈某
有酒驾嫌疑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陈某衣服上印有
“再也不喝酒了”等
字样的T恤
然而经酒精检测
结果为3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衣服上结尾的两个“醉过”
成了最讽刺的注脚
目前
其已被警方依法处以
罚款1000元
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什么交警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还有一部分人
以为晚上喝了酒
第二天再开车一定没事
事实上,大错特错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夜醉”。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酒驾危害猛于虎
福鼎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警讯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黄益升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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