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一则重磅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指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且违法。

其实,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本就违法,只是现实中争议不断,不少劳动者也因缺乏维权意识而默默忍受。此次最高法院公布这一解释,无疑是对这一问题的再次重申,新规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何此时推出社保新规?

我国此时推出社保新规,背后有着深刻的现实考量,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其一,养老金支付能力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已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持续攀升,年轻人口比例却在下降。

未来,缴纳社保的年轻人数量可能难以支撑庞大的老年群体,养老金发放缺口问题日益凸显。据预测,未来5-10年,我国养老金发放缺口将高达8-10万亿。若不扩大参保基数、强化社保征缴,养老金支付体系恐将陷入崩溃风险。

其二,强制参保可扩大社保资金池。长期以来,部分传统企业存在“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甚至“不缴纳社保”的现象。

同时,新业态从业者,如外卖员、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往往被排除在社保体系之外。新规实施后,无论是传统企业员工还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缴纳社保,这将使社保资金池迅速充实起来。

其三,防止企业逃避社保,维护公平竞争。当下,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力,暗中规避社保缴纳或按最低标准缴纳。

这不仅削弱了合法守规企业的竞争力,还让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失去保障。新规强制参保后,所有用人单位都需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权益将得到切实保护。

从目前情况看,除小微企业或个体户雇佣人员外,多数企业并非完全不缴纳社保,但普遍存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情况,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压力相对较小。

然而,新规要求不管职工收入多少,都要按社保平均工资的60%缴纳社保。以深圳为例,社会平均工资为14000元,按60%计算是8400元,用人单位每月需额外增加1500元以上的成本,社保支出压力陡然上升。

面对这一压力,企业往往会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企业可能精简人员、增加工作量。比如,原本3个人完成的工作量,现在减少到2个人,甚至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实行996工作制,以此降低用工成本。这不仅会使在岗职工劳动强度大幅增加,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也会相应减少。

另一方面,企业可能减少合同工数量,增加劳务外包和兼职人员聘用。劳务外包是企业将部分工作外包给劳动派遣公司,无需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保;聘用兼职人员按小时计薪,每天工作4小时,企业也不用为其缴纳社保。例如,餐饮企业可能会砍掉80%的服务员,在中午和晚上高峰时段雇佣兼职人员,从而减轻社保缴纳压力。

9月1日社保新规落地后,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冲击,还需看具体执行情况。从表面看,严格执行新规会让广大劳动者受益,但实际上,企业为应对社保压力上升,可能采取减少员工、增加工作量、劳务外包和聘用兼职人员等措施。预计未来企业聘用兼职人员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在此背景下,我们建议社保新规应给予企业一个逐步适应缴费成本上升的过程。毕竟,企业需要一个缓冲期来调整经营策略和财务安排,以平稳接受新规。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让我们共同期待社保新规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找到企业与劳动者权益的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