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

闯红灯

不系安全带

近日

一男子因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被合肥新站交警依法予以处罚

7月25日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新站大队民警

依法将车辆扣押

并将违法行为人方某

传唤至交警队接受处罚

据方某交代

自己的车牌被折断后

导致后面2个号码损毁

抱着侥幸心理

方某并未补办号牌

反而想着可以逃避视频监控

后经交警查实

方某因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

上道路行驶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共计被记19分

(闯红灯)

(开车接打手持电话)

(开车不系安全带)

法律链接

1、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规定:一次记9分,罚200元。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一次记6分,罚200元。

3、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一次记3分、罚50元。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四项,记1分、罚100元。

交警提醒

文明驾车,平安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养成开车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良好驾驶习惯。

来源:合肥警方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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