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当天,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㼆受贿案,对被告人徐㼆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徐㼆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徐㼆 图源/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徐㼆利用担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33万余元。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徐㼆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㼆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㼆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简历显示,徐㼆1964年10月出生,长期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到1998年7月时,已任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2004年1月起,徐㼆任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其中2005年11月起兼任红云集团董事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湖北、湖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起任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起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0年6月起,徐㼆开始担任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2012年7月起,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

2014年3月起,徐㼆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去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徐㼆被查的消息,而此时他已经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10年。

去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徐㼆被“双开”的消息,经查,徐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多名亲属在入职、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烟吃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王佳一

编辑 杨珒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