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机关事退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是不是还要重算?
在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十年过渡期已经结束,而对于过渡期之后,发放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不少人员讨论的焦点。
就比如在近期有位朋友和我分享说,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机关事退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是不是还要继续重算呢?
咱们都知道,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因为养老保险开始缴费的时间是比较晚的,所以目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大多都是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在缴费之前参加工作,但并没有实际缴费的人员,那段时间的工作工龄而设立的养老金补充部分。
在10年过渡期之内办理退休的人员,因为按新老办法的方式对比计算养老金,方式比较复杂,所以有部分人员都是没有领到实际养老金的,那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会理顺,之后才会补发差额的。
那在10年过渡期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过渡性养老金就不需要重算了,毕竟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大多都是属于退休人员实际应得的养老金了,所以就不需要再重算了,过渡性养老金也不例外。
但这里咱们需要注意的一种情况,就是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会用到养老金计发基数这一项数据,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时,当地最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并没有公布,那么就会暂时使用去年的数据,来计算预发的过渡性养老金,那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有可能会重算了。
就比如一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在2025年2月份办理退休地,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会使用到当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但因为在2月份,只有黑龙江最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了,其他大部分地区计发基数是并没有公布的,所以这位朋友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大多都是属于预发的。
那如果当地最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在9月份公布的话,那么他的养老金就会在9月份重算,其中就包含过渡性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重算之后,就会补发每月的养老金差额。
如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属于以上情况的话,那么在2025年,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过渡性养老金依然是会重算的,但如果过渡期结束之后,领取的就是实际应得的养老金了,那么养老金就不会重算了,当然过渡性养老金也是如此,其实这里的重点就是要看当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否是公布最新的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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