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8月12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定。调查机关经过详细调研后初步认定,加拿大输华油菜籽存在倾销行为。与此同时,中国国内油菜籽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且倾销行为与产业损害间存在明确因果关系。
据悉,商务部于2024年9月9日以自主立案方式启动此次反倾销调查。调查期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反倾销条例》规定及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涵盖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该产品系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长角果的小颗粒球形种子。
调查发现,加拿大农业领域特别是油菜籽行业存在大量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这些措施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导致产能严重过剩。基于充分的事实和证据,初裁认定加拿大油菜籽市场存在特殊市场情形。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生效的新规定要求,进口经营者在进口相关产品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具体而言,对所有加拿大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确定为75.8%。该比率基于调查期间收集的详细数据和证据材料制定。进口经营者需要依据初裁决定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履行相关义务。
被调查产品主要用于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等下游产品。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归类为12051090、12059090税号。调查机关将继续依法开展后续调查工作,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
商务部强调,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致力于维护公平自由贸易环境。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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