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医保局发布《 关于公示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告》。

共534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目录外药品310个,目录内药品224个。同时,商保创新药目录(目录外)121个,非独家的协议未到期谈判药12个。

7月11日至7月20日17时,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7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33个,经初步审核,534个通过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472份,涉及药品通用名393个,通过初审的通用名310个,较2024年249个通过形式审查明显增加。

此外,今年目录调整中增设了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信息141份,涉及药品通用名141个,经初步审核,121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形式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因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通过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申报的药品符合申报条件,另一方面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有利于后续评审、测算阶段相关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

根据《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形式审查分为初审、初审结果公示、复审、复审结果公告四个步骤。

此次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及信息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

国家医保局提醒,一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只代表初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还需要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使药品最终确定通过形式审查,也仅代表该药品具备了参与目录调整后续工作流程的资格,不代表其已经纳入了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2025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6-7月)、申报(7月)、专家评审(8-9月)、谈判/竞价/价格协商(9-10月)、公布结果(10-11月)5个阶段。基本目录调整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同步进行。

7月(申报阶段),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按相应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8-9月(专家评审阶段),会形成拟调入基本目录(包括直接/谈判/竞价调入等方式)、拟调出基本目录、拟按续约规则处理、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等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其中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名单提交商保评审专家进行复评,形成最终意见。

9-10月(谈判/竞价/价格协商阶段),参与价格协商的商保创新药品按模板提交材料,专家开展测算评估后提出协商价格的评估意见。组织企业进行现场价格协商,协商成功的药品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并签署协议。协商规则、具体协议条款将在征求相关方意见后另行确定。

接下来,专家评审、基本医保目录的谈判竞价及商保创新药目录的价格协商等工作将会陆续推进。

国家医保局注意到,近期有药品在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后销售量大幅上升,其提醒广大参与目录调整的企业,纳入目录的药品需保证市场供应。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对有关药品信息进行复核,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并公布。同时,最终形式审查结果无论是否通过,均会通过2025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向申报企业反馈。

附: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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