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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卷一
第17章“烛之武退秦师”
公元前632年,晋国和楚国大战于城濮,结果楚国大败,晋国的霸业完成。在城濮之战中,郑国曾协助楚国一起攻打晋国,而且晋文公年轻时流亡到郑国,受到冷遇,所以文公把新仇旧怨加到一块,于两年后联合秦国讨伐郑国。郑伯闻讯后,派烛之武面见秦穆公,劝他退兵。烛之武不负所托,劝退了秦师。烛之武之所以能说退秦师,依靠的就是四个字:利害关系。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函陵:地名,在今河南新郑县北。氾(fàn)南:氾水之南。佚之狐:人名,郑大夫。
晋文公和秦穆公联合围攻郑国,因为郑国曾对晋文公无礼,并且对晋国有二心,暗地里依附了楚国。晋军驻扎在函陵,秦军驻扎在氾南。佚之狐对郑文公说:“郑国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能派烛之武去见秦穆公,那么前来征讨的军队一定能撤走。”郑伯听从了他的建议。可是烛之武却推辞说:“臣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别人;现在老了,做不成什么了。”郑文公说:“我没有能及早地任用你,如今形势危急才来求你,这是我的过错。然而郑国灭亡了,对你也有不利的地方啊!”烛之武于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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