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字:绝!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看到网友“羊羊”晒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时,脑海里浮现出的,就是周星驰的经典表情包。

说起昵称“羊羊”的湖北孝感网友,最近的他有点懵还有点冤。8月6号他在网上晒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直接让全网都炸开了锅。

视频里记录的,是7月27号下午发生的事情。

“羊羊”开车经过一条狭窄的马路时,迎面而来的,首先是一辆载满了纸箱三轮车停在路边,然后是一位大姐骑着电动车风驰电掣地疾驶而来。

但能清楚地看出,大姐并没有全神贯注骑车,而是一只手疑似拿着手机,貌似还在通话中,另外一只手握着车把手,当她的车轮碾过路边一堆沙石时,一个打滑连人带车双双倒地。

当时“羊羊”的车头离大姐有六七米的距离,由于做好人反被讹诈的事时有发生,于是“羊羊”并没停车扶起大姐,而是直接把车开走了。

让“羊羊”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交警竟然找上了门,并且告知他:“你,要对大姐负责! ”

是的,你没看错。

没撞上,甚至没碰着,离着六七米远呢,但大姐报警了,交警认定“羊羊”没“礼让优先”、“没对可预见的风险采取避让措施”,因此负次要责任,得赔钱。

除了机动车主“羊羊”,路边那堆违规堆放的沙石主人也背了次责,这个没什么好说的,谁让你随便乱堆乱放呢。

然后,是单手骑车还疑似打电话的大姐负主要责任,这个也是活该,毕竟大姐严重违反交通规则。

只是羊羊对此严重不服,满腹不甘地直接申请了复议,之后这事儿就在网上吵翻了天——“无接触事故”到底该不该让机动车背锅?

网友们一个个对整件事的反应,比事故本身还激烈。

有人直接冲进孝感交警的评论区质问:“她单手骑车摔了,关机动车什么事?”还有人调侃:“以后开车是不是得带个测距仪?看到电动车先熄火,再下车鞠躬?”

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支持交警的判罚,认为“无接触不等于无责任”,机动车在窄路遇到不稳定行驶的电动车,确实应该提前避让。

这事儿之所以让人憋屈,是因为它踩中了司机们最敏感的神经——“我规规矩矩开车,凭什么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更扎心的是,类似案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23年12月,合肥一位黑色SUV车主在路上平稳行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在路口时更是依规减速,结果一位逆行疾驰的老大爷自己摔了,车主好心下车扶人也被判次责。

当时合肥交警的评论区直接被愤怒的网友攻陷,最后迫于舆论压力重新调查,才撤销了责任认定。

这两起案件结合在一起看,给人的感觉跟孩子凌晨被破门抽血一样,合法合规但不合天下人的理,很明显是要强者为弱者的错误买单。

乍一看,法律似乎站在“弱势群体”这边,但细想又觉得哪里不对。

单手骑车、逆行、违规堆放杂物,这些明显是导致事故的主因,即便“羊羊”不路过,大姐依然会摔倒,没理由再拉一个“合规驾驶”的机动车主来垫背。

难道仅仅因为机动车有保险,就活该当冤大头?

交警的解释是,羊羊“未礼让优先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但问题在于,“礼让”的边界到底在哪?

视频里,羊羊的车速只有20码,两车相距六七米,大姐摔倒的瞬间,他的车甚至近乎静止。这种情况下,要求司机预判对方会因操作失误摔倒,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

更让人无奈的是,“无接触事故”的判罚标准至今模糊。法律上,只要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就可能担责。

比如,机动车占道、滥用远光灯导致对方避让摔倒,这类判罚大家还能理解。

事实是,像羊羊这种“纯路过”的情况,判责依据就显得牵强。

有律师甚至质疑,这是不是“和稀泥”式执法——为了快速结案,让有保险的一方“背点锅”,反正最后有保险公司兜底。

当然,也有人认为,机动车作为“强势方”,理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然而问题又来了,“注意义务”的极限在哪里?

要是看到单手骑车的人就得提前10米停车,那城市道路还怎么开?

更何况,电动车的合规性本身也存疑——如果涉事车辆超速、超重,按国标可能已属于机动车,那“礼让非机动车”的规则还适用吗?

眼下,羊羊的复议结果还要等30天。

但不管最终如何,这起案件已经给所有司机提了个醒:“无接触”≠“无责任”,防御性驾驶不再是建议,而是保命法则。

看到单手骑车、逆行、路况复杂的,别犹豫,减速、备刹车、留足安全距离。毕竟,在责任划分的灰色地带,法律未必站在“无辜者”这边。

最后,还是那句话——道路安全,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责任。机动车要守规矩,非机动车也不能“我弱我有理”。

如果每次事故都让合规驾驶的人背锅,那法律的公正性又该从何谈起?

希望这次复议能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否则,司机们的焦虑只会越来越深,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