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以上这话是康德说的。

这几年看了一些关于律师的电影,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当一场官司的输赢,拼的是谁请到的律师更有本事,法律到底还是不是公平公正的?

最近发生的几个新闻事件,让人感到很无力。

这世道,似乎学法律的更占优势。

武大图书馆事件中,杨某是学法律的,她极具斗争竞争,言辞犀利、咄咄逼人,三言两语就诱导肖同学写下了道歉信。

而今天看到的一个新闻,一名男子被指控强奸两名未成年人,一审判了八年,他的检察官父亲亲自为他辩护,二审改为六年。

网传他的父亲还不满意。

我就不懂了,这是要让儿子减轻到几年才能满意?

本案被告人刘某赟。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这名刘姓男子是一个90后,过了三十岁了,在湖南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做医生。

他在网上结识两名女孩,分别在酒店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案发时,这两个女孩均未满14周岁。

我相信法院的审判结果都是有依据的。

二审判决(部分)

2025年7月24日,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六年。

但是我真的很讨厌这种当了检察官为儿子辩护的行为。

尽管站在他的立场上,他要保护自己的儿子。

可这总让人感到哪里有不对劲。

这起案件在一审时只判八年,我想肯定也有其法律依据的。

这其中的原因肯定很多。

或许有一个原因是该名男子辩解自己不知道两个女孩是未成年人。

但从细节上来看,他是在QQ上加两个女孩的,聊天暧昧,后来发去酒店定位。

试问这这能是什么好人?

这是明摆着诱导两个女孩。

他不可能不知道两个女孩是初中生的。

14岁的孩子,即使再成熟,难道还能像24岁不成?

就算看上去像是十八九岁了,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也不是真心想和对方谈恋爱的。

他是一个医生,父亲又是检察官,他若是真心想找对象谈恋爱,他肯定要问对方的学历、家庭背景的。

有一个细节是:10月2日,警方传唤了刘某赟。在审讯中,刘某赟承认其与来某某在酒店房间过夜,但称两人着衣分床而睡,并未发生性关系。

不过,来某某否认了这点。

一审判决书上,还有一些细节让人很吃惊。

比如,民事诉讼赔偿是286.24元。

刘某的检察官父亲在担任辩护人后,是怎么帮助他减掉两年的呢?

原来是以没有胁迫和恐吓,犯罪过程未使用暴力的借口。

有一个做检察官的父亲还真好。

我实在不明白,难道父亲是检察官,还能为儿子做辩护人吗?

如果说一审是公平公正的,那为何他加入进来了,二审就减掉两年了?

这其中到底是他找到了新的法律依据,还是他的人脉起到了作用,能说得清吗?

其实一名检察官父亲,应该珍惜自己的羽毛。

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要避嫌。

不过显然,在这名父亲看来,帮助儿子减掉两年,比自己的口碑和社会影响要重要多了。

也许,他快要退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