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系列诈骗案,被告人何某等4人因假冒和尚、尼姑进行诈骗,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利用宗教身份行骗的不法行为,也为公众再次敲响了防范诈骗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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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间,何某等4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身着尼姑或和尚服饰,携带并出示伪造的皈依证,伪装成尼姑、和尚或皈依弟子,在多地流窜作案。他们编造寺庙修缮、举办放生法会等需要募捐的理由,甚至以捐款可参加法会或到寺庙吃斋饭为诱饵,骗取民众钱财。经查明,每人分别骗得钱款五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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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2月,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何某等人,并当场查获用于诈骗的皈依证、佛教服饰、佛教材料、照片、护身符、开光卡、手链、贴纸、手绳等物品。到案后,4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但鉴于他们多次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包括老年人,法院决定酌情从重处罚。最终,翔安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退赔情况及悔罪表现,以诈骗罪判处何某等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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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何某等人通过假冒宗教人士,编造虚假募捐理由,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自愿捐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此类诈骗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也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法院提醒广大民众,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遇到类似募捐等情况时,应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及募捐事由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同时,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各类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