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昌主编、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的《江青案辩护纪实》中,记载了审判江青时的场景。其中,有关江青的一段表现,描述道:
“江青一出法庭就气势汹汹地嚷叫:‘骗人,《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假的……’”
从书中的语气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江青,是多么的盛气凌人。
1980年11月20日,在北京正义路7号公安部礼堂,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主犯,进行审判。
由于中央对这次审判特别重视,提出了一审终审的意见,因此这次审判有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及31名审判员,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及21名检察员。5名辩护律师、3名书记员。
在所有成员就位后,书记员郭志文向庭长江华大声报告说:“特别检察厅厅长、副厅长、检察员现已到庭支持公诉。本案辩护人已到庭。本案被告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现已传唤到法庭候审室候审。”
郭志文报告完毕后,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现在开庭!”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江华宣布十名被告人将分别交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审理。
就这样,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主犯,分别由两个审判庭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中,江青的表现尤为特殊。这是因为,在江青看来,这次庭审也是她对外界发声的一个渠道,一定不能放过。
因此,在庭审一开始,江青便显得特别高调。
11月26日,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江青。
在庭审现场,江华庭长开庭宣布:“按照本法庭的决定,第一审判庭审问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和陈伯达5名被告人,今天开庭审问江青。”
随着江华的话落,江青被法警带到了法庭上。在审问中,江青对于江华的提问,都以“不记得”或“不知道”作答。
随后,在听王洪文供述的时候,江青依然表现的十分傲慢,觉得那不过是正常的工作,别人也抓不住什么把柄,她只要不认可就行。因此,刚开始,江青表现为沉默不语。
后来,随着王洪文供述的越来越多,江青开始坐不住了。只见她上身前倾,紧紧地按住头上的耳机,似乎是仔细地在倾听,而表情却越来越激动,甚至开始表现出对王洪文供述的不满,甚至插话打断过王洪文的供述,还提出要去方便一下。
在返回法庭后,江青没有发现王洪文的身影,便大声询问王洪文去哪儿了。
王洪文再次出庭时,表现出了对江青的极大恐惧。考虑到王洪文对江青的惧怕,在江青方便的时候,法庭将王洪文带了下去,并出示和宣读姚文元有关供词及提供的日记摘录等一些证人证言。
休庭后,江青一出法庭就气势汹汹地嚷叫:“骗人,《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假的,王洪文发言为什么不让我对质?”
事实上,江青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对王洪文的情况十分了解。王洪文的政治根基并不深,也没有什么城府,只不过是一个特殊时期的政治幸运儿。
自从1976年10月,江青、王洪文等人被隔离审查后,江青等人就被剥夺了自由,很少有与外界接触的机会。
在江青看来,这样的日子是难受的。用她曾经的话说,就是“不死不活地养着”。她对这样的生活十分恐惧,因此才将这次庭审作为了一个斗争的窗口,准备进行反击。苦写了两个月,都白费了。”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
然而,庭审中王洪文等人的表现,让江青感到失望。
后来,江青又说:“王海容、唐闻生两只耗子,看到毛主席的船要沉了,就往邓小平的船上跳!!!”
此外,江青还说:“我辛辛苦,江青在失望之余,表现出了更多的气氛。
1981年1月,江青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王洪文则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服刑期间,江青的情绪很不稳定,表现得喜怒无常,在行为上依然十分傲慢,表现出了不悔改的态度,还在狱中多次大吵大闹,对工作人员进行过挑衅。
1991年5月14日,江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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