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遇到养狗的人最烦的就是她们脱口而出的一句:我家的狗不咬人。

首先,任何狗在咬人之前都是不咬人的狗;其次,作为主人狗当然不会咬你,但你能百分之百保证它一直不咬人吗?

最后你家的狗就算不咬人,但见到陌生人就扑过来,也挡不住别人害怕呀!

所以在家养狗你随便养,把狗带出来或者让它出门,就必须要用绳子牵好它,不然悲剧指不定什么时候发生。

这不,最近杭州一位外卖小哥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送了一餐不仅没赚钱不说,还倒赔了1万元钱。

我家的小狗不咬人

事情发生在8月8日,杭州的王阿姨突然嘴馋,便打开手机点了一份“河马鲜生”的烧烤,之后便等待着外卖员上门。

没多久,外卖员就拿着打包好的烧烤上门了,当他敲开王阿姨的门时,除了看到拿外卖的王阿姨,还有两只狗在门口虎视眈眈。

或许是外卖的味道太过吸引人,一只较小的比熊犬直接不顾王阿姨的阻拦冲了出来,朝着外卖员就扑了上去。

外卖小哥也被吓了一跳,他本能的就拿着外卖袋子朝比熊犬甩去,想要把比熊犬吓跑。

大夏天的大家身上都穿的比较薄,一条陌生的狗向你扑过来,不管是咬你一口,还是锋利的爪子刮你一下,不可避免就是一道伤口。

外卖小哥肯定不想被咬,拼了命甩动袋子,可小比熊犬却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越来越兴奋,朝着袋子扑来扑去,好几次都蹭到了外卖小哥的身体。

看到外卖小哥如此激动,王阿姨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她的第一选择并不是把小比熊犬抱回去,反而劝起了外卖小哥。

她告诉外卖小哥:“你别动,你别动,你就站在那,我家狗狗不咬人的,你放心好了。”

站在王阿姨的角度,这句话肯定没毛病,许多养宠人肯定也都说过这句话。

在他们眼里,自己养的小狗就是家人,活泼热情,哪会伤人?

然而,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外卖员来说,这话听着压根就听不进去,他可不敢相信王阿姨说的小狗不咬人。

尤其是这个外卖小哥还曾有过被狗咬伤的经历,那只向他扑来、狂吠不止的比熊,无论体型多小,都在让他非常害怕。

看着小比熊越来越激动,外卖小哥不仅甩袋子,还用脚轻轻踢了几下,试图将它赶走,可不料踢到了小比熊犬。

这下悲剧就发生了。

小狗之死

或许是小比熊向前扑时有惯性,加上外卖员比较慌乱没控制好力度,小比熊直接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王阿姨当时就慌了,赶紧联系了宠物医院,同时让外卖员不要走,想要等狗抢救完之后再说事儿。

遗憾的是,小比熊送到宠物医院后经过抢救还是没能活下来,这下王阿姨不乐意了,赶紧联系了盒马鲜生店铺,以及送货的外卖员。

他们虽然也知道外卖员并不是故意踢小比熊犬的,但是养了这么久的宠物肯定还是需要一个交代的。

王阿姨一家也保证自家狗狗没有任何疾病,言外之意就是这次意外造成的死亡,所以他们要求盒马鲜生以及外卖员道歉并出具相关道歉书,而且还要赔偿1万块钱。

之所以赔偿一万块,是因为这个狗养了9年7个月,按照一年1000块的金额,也就是1万块。

而盒马鲜生店铺了解到情况后,表示很遗憾,他们可以口头道歉,并且赔偿2000块钱,其他的就不能满足王阿姨一家的要求了,毕竟这件事中王阿姨一家也存在一些过错。

面对外卖员的惊慌,王阿姨没有第一时间将狗控制住,反而让外卖员别动,这肯定不合理。

设身处地想想外卖员,本身小时候就被狗咬过,这次送外卖时又突然有一只狗冲到跟前,扑腾着、狂吠着。

对于人来说,当恐惧袭来时,肾上腺素飙升,往往会做出本能反应,他甩动手里的包裹,试图驱赶,见不管用又下意识地轻踹了一下。

这些动作,很明显就是仓促间采取的自我保护,那么自保行为一旦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甚至生命消逝,其行为的“度”又该如何拿捏?

谁来为比熊犬买单

很多人都觉得外卖小哥没有错,换成自己在那肯定也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换种角度想,如果外卖员听王阿姨的没有动被咬了,是不是结果更糟糕呢?

我们要明白,宠物终究是宠物,无论如何人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而作为饲养者的王阿姨,也承担着最无可推卸的责任,她在明知有外人上门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如果狗在家里不出门,无论它怎么叫,都只是王阿姨一家的事情,可一旦冲出门,就危害到了别人的人身安全。

接着是外卖员小哥,他的驱赶行为,是基于自卫,还是过度防卫?如果被认定为后者,那么他将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

法律要维护个人安全,但同时也要限制防卫的边界,避免以正当之名行过度之实,这是一个极其微妙的平衡。

最后,外卖平台也有一定的责任,作为服务提供方和外卖员的管理方,平台从维护声誉、关怀员工角度出发,介入调解,并愿意承担部分赔偿。

这实际上是在为“服务场景下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买单。

不过双方一开始没能达成一致,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宠物价值认定的分歧。

对王阿姨而言,那只养了近十年的狗,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宠物”,它就像是自己的家庭成员,情感寄托,无可替代。

它的离世,带来的绝非金钱可衡量的巨大伤痛,所以她才会强烈要求道歉和赔偿,期望能得到一份对情感价值的承认。

然而,在法律和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宠物被归为“个人财产”,它的价值衡量,往往只能依据其购买价格、医疗费用、饲养成本等量化标准。

外卖员和平台愿意赔偿,承担的是“财产损失”,可王阿姨所渴望的,更是一句发自内心的“对不起”。

这让小哥如何接受?他自认为出于本能,让他道歉,就意味着他成了“施害者”。

不过最后双方还是各退了一步,达成了赔偿的一致性。

当然这件事也给我们一个提示,无论是养狗还是不养狗的,都要约束好宠物,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那么,你们对于此次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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