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由于使用年限长

技术状况差,安全性能低

普遍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

这些车上路行驶

就像移动的“定时炸弹”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针对此类车辆:

严查、严惩!

7月29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在田阳区百色大道城西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执勤民警对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子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蒙某持有E类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10年10月12日,强制报废期为2023年10月12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蒙某交代,该摩托车是其妻兄遗留的二手车,车牌遗失且已报废。他心存侥幸继续使用。得知驾驶报废车,驾照会被吊销时,蒙某后悔不已。

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蒙某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什么是报废车?

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驾驶报废车处罚标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危险又违法

请广大驾驶人

驾车前检查车辆状态

遵规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