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推动住宅小区日常管理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现就业主积极支持和参加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管会)事项,发出如下倡议:

倡议广大业主积极支持所在小区

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业主有权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具体条件和程序由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法定代表组织,可依法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物业合同履行,推动物业费收支透明化,保障业主对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可以通过业委会搭建业主、物业、社区间的沟通桥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绿化不足、设施老化等实际问题,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具备条件但经指导后仍无法成立的住宅小区,可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物管会。物管会作为过渡性机构,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

倡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小区业委会(物管会)

小区业委会一般由5至11名单数业主组成,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物管会由业主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等组成。我们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主动关注小区事务,可以本人自荐或者推荐有责任心、懂管理的业主参选,共同选出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委会。

我们所居住的小区是广大业主共同的家园,业委会(物管会)的成立是实现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一步,是广大业主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让我们携手行动,以合法、规范、民主的方式参与小区管理,共同打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

欢迎广大业主积极联系所在社区,积极支持组建或参与业委会(物管会)工作。

小区是我家,文明管理靠大家!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2日

来源:赣榆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