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苏0703执99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玉松与被执行人范益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范益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玉松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范益军,男,1972年11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0319721105103X,住江苏省连云港连云区卫民巷5号楼1单元401室。

执行标的额:30275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

此期间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给予举报人10%的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薛法官0518-85295763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连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