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202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正式生效,明确规定任何“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均属无效,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原以为新规的出台,会让企业“良心发现”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不少企业早在新规实施之前,就已经创新出了“规避责任”的招数。
新规落地
名为“强制社保”的新规定,与其说是创造了什么新义务,不如说是对着那些早已存在的法律条文,进行了一次强化和重申。
新规的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违规企业的法律责任:需补缴欠费、承担每日0.05%的滞纳金,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归根结底,新规的出台就是为了给予劳动者更多的保障,也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长远考虑。
理论上来讲,那些曾经在灰色地带游走的企业,将不得不遵守规定,老老实实的给员工缴纳社保。
可现实却是,新规的脚步还没真正落地,规避的“手段”就已经五花八门。
在南昌,一家公司玩起了文字游戏。他们与部分员工签下一纸“承揽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了双方自愿、风险自担,公司无需缴纳社保。
这些手持“承揽合同”的员工,和签着正式劳动合同的同事,一样打卡上班,接受着统一管理,完成着固定任务。
合同的名称再怎么精心雕琢,工作的本质却无法伪装。有人就受不了,难道打工人看不出来其中门道吗?
事实上,谁都知道公司帮自己缴纳社保的好处,新规没出台之前,人们早已一清二楚。可为什么不去争取?无非是找工作太难呗。
试问你连一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有什么底气去争取所谓的“社会保障”,企业能随意拿捏员工,靠的不就是这个吗?
有些企业为了面子和应付监管的,手段则更为隐蔽,像在玩一场“数字魔术”。
员工每月八千块的薪水,在工资条上被巧手拆解成三千元的基本工资,再配上五千元的各类“补贴”和“报销”。
社保基数,只按照3000的基本工资来申报。这种操作,让企业看起来似乎合法地降低了成本。
然而,牺牲的却是员工未来赖以生存的养老金、医疗报销额度,以及万一失业时的那点保障,都在不知不觉中被狠狠打了折扣。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某些平台型企业,面对庞大的骑手队伍,竟然发明了发放养老保险“补贴券”的花招,以此来巧妙地回避与骑手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也顺理成章地绕开了“五险一金”的全面责任。
员工与企业心照不宣的默契
对于许多利润微薄、苦苦挣扎的小企业主而言,足额缴纳社保是笔难以承受的重负,有时甚至感觉公司就像是为员工“打工”的。与其被成本压垮,不如在合同上动动脑筋,寻求喘息的空间。
另一方面,许多年轻的劳动者,不自觉地成了这场“同谋”。他们更看重每月到手的现金数字,社保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笔从口袋里被“掏走”的钱,而养老和医疗,总觉得是遥远而模糊的事情。
图源网络
为了眼前的这点实惠,他们愿意签下那份“自愿放弃”的协议,或默认企业以低基数缴费。
年轻人总说:“我缴纳的社保,都是在给别人的父母养老,到了自己老的时候,还不定是个什么光景”。
二十年前,大约十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退休老人。如今,这个比例已变为五比一。再过二十年,可能会恶化成惊人的二比一。
如果不再强制扩大社保的缴费基数与人数,整个养老金体系将面临难以想象的支付压力,甚至有崩盘的风险。
所以,强制社保,与其说是保护个体权益,不如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工程。
可问题是,年轻人目前不稳定的工作状态,以及悲观的未来愿景,谁会押注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呢?
国家重拳出击
既然国家出手整顿社保缴费问题,那“漏洞”就不会是那么容易好钻的。
企业那些精心设计的规避方案,在法律事实面前往往不堪一击。
有律师表示:劳动关系的认定,关键在于实际的用工方式,而非合同的名称。
只要员工接受企业的考勤管理,听从工作安排,领取固定报酬,无论那合同上写的是“承揽”还是“合作”,劳动关系就已经实实在在地构成了。
意味着,企业必须承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新规之后,员工可以合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企业而言,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上按年资计算的经济赔偿,足以掀起一场足以击垮中小企业的财务风暴。
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同企业的抉择,展现了截然不同的格局。当一部分公司还在绞尽脑汁地琢磨如何规避时,另一些企业已经开始主动拥抱合规。
例如京东,就主动为超过十五万名全职骑手签署了劳动合同,并承担了完整的“五险一金”成本。
最终,那些长期依赖压榨劳动力成本、克扣员工待遇来维持生存的企业,注定将在这次变革中举步维艰。
而那些能够通过优化管理、技术创新来消化合规成本的企业,才能真正留住人才,获得长远发展的动力。
这场变革注定是痛苦的,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身处其中,没有旁观者。
作者声明:作品含AI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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