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

关于青岛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政策明白纸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长期备案

提供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成功之日起,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

临时备案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长期备案

备案有效期内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待遇;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备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20个百分点。

非本人到异地实际就诊发生的异地医疗费不纳入异地就医保障范围。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临时备案

网上办理

“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异地就医新增异地备案办理”。

现场办理

参保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电话办理

临时备案可进行电话办理。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0532-85762768

崂山区:0532-88997557

黄岛区:0532-86166186

城阳区:0532-58659920

即墨区:0532-88512393

胶州市:0532-82212393

平度市:0532-88373839

莱西市:0532-66030366

异地就医就诊流程

01

先备案

跨省就医以及省内异地长期居住需要办理备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

02

后就医

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其中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直接联网结算。

来源:东方胶州医院

策划制作

责编: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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