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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装一点,真没危险”

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

犹如移动的“不定时炸弹”

它压垮的不只是轮胎和路面

更是公共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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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的是“祸”不是货!

现将近期查处的货车严重超载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查处数据

2025年7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共查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交通违法36起。其中,查处车货总质量90吨以上7起,车货总质量80吨以上18起。

市中区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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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3日16时09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迎宾大道。

驾驶车辆:渝D****0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吴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7.79吨,超载51.79吨,超载率高达143.86%。吴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吴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吴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吴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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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27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南新大道。

驾驶车辆:苏C****D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陈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91.02吨,超载55.02吨,超载率高达152.83%。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陈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陈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陈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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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17日10时许。

查处地点:308国道216千米400米处。

驾驶车辆:川Z5***8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韩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7.36吨,超载51.36吨,超载率高达142.66%。韩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韩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韩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韩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峨眉山市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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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4日08时36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梅燕路。

驾驶车辆:川LB***0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曾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95.7吨,超载59.7吨,超载率高达165.83%。曾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曾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曾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曾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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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17日15时10分。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九沙路8KM+800M处。

驾驶车辆:川LD***8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余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6.68吨,超载50.68吨,超载率高达140.77%。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余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余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余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沐川县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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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28日18时41分许。

查处地点:348国道1835千米100米处。

驾驶车辆:川LD***7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谭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1吨,超载45吨,超载率高达125%。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谭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谭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谭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犍为县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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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8月7日14时49分许。

查处地点:213国道2481千米500米处。

驾驶车辆:川E6***9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2.14吨,超载46.14吨,超载率高达128.17%。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王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王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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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8月10日14时53分许。

查处地点:犍为县绕城路3千米100米处。

驾驶车辆:川L9***3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任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4.9吨,超载48.9吨,超载率高达135.83%。任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任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任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任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井研县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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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7月29日11时04分许。

查处地点:213国道2410千米100米处。

驾驶车辆:川L8***7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毛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3.52吨,超载52.52吨,超载率高达169.41%。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毛某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毛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毛某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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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及运输企业:

请各位货车驾驶人深刻吸取教训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广大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源头防范

共同守护路畅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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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