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的阳光不温不燥,体感正好,宗某开着自家七座商务车,载着妻子吴某和一双儿女出门,去感受大自然的旖旎美景。这本该是五一假期的温馨画面,却在中午11点被撕得粉碎——后座上2岁的儿子突然没了意识,小小的身体泛着青紫。一家人疯了一样冲到医院,可“缺氧缺血性脑病”这冰冷的死亡诊断,像一记重锤砸碎了所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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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因是这样的,那天爸爸开车,妈妈坐第二排右边,5岁的姐姐在第二排左边,2岁的弟弟自己在第三排低头玩手机。姐姐觉得座椅有点不合适,就自行调节,2岁弟弟被座椅压了头,此时妈妈竟浑然没有发觉。车开着开着,妈妈突然发现姐姐把座椅调得特别低,一回头,弟弟的头被死死挤在座椅下面。于是赶紧查看,送往医院,但已经晚了。痛失幼子的父母,转头就把汽车制造商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车的问题!他们说第二排座椅调节时没有“自动感应回弹”功能,力气太大像铁钳,是个“隐藏杀手”,更怪厂家没在显眼地方贴个吓人的警示标。开口就要两百万赔偿,外加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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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卷宗摊开,呈现了另一面。这辆2021年出厂、检验合格的商务车,《用户手册》里白纸黑字写得清请楚楚:“警告:为了降低受害风险,车内必须安装儿童保护装置。如果未将儿童正确安置在儿童保护装置内,则儿童可能在碰撞事故中受到严重甚至致命的伤害。”用户手册中的警告和注意内容有着明确的标注说明, 话已经说得像敲锣打鼓般响亮了。

判决结果?法院把原告的诉请给驳回了。

这事儿被捅到网上,瞬间炸了锅。看客们可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评论像刀子一样快准狠:

同情派:

“车企太黑心,现在汽车都能自动驾驶了,咋连个防夹座椅都没有?”

“要是座椅能感应到后面有人,自动弹回去,孩子能死吗?车企就是想省成本!”

“车企仗着有国家标准当挡箭牌,根本不管消费者死活”。

“建议车企以后在座椅上装个摄像头,实时监测后排,不然出事儿就甩锅家长,太没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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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

“安全带警告牌得贴挡风玻璃上?不,厂家该贴父母脑门上!”

“买个几千块的安全座椅比换个手机还肉疼?监护人的责任推给厂家,这算盘打得火星子都溅我脸上了。”

“民法典1202条写得明明白白,产品缺陷才担责。法院都判了车没问题,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孩子爹妈这锅甩得,牛顿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地心引力都没这么能甩。”

“建议汽车厂家直接配育儿嫂功能得了,省得爹妈自己不动脑子。”

“法律的红线划得清清楚楚——自己没牵好孩子的手,摔了跤别怨路不平。”

“自己没看好孩子,还好意思讹车企?要是这都能赔,以后家长都不用管孩子了,出事儿就找厂家背锅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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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律师网友分析:“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缺陷得是‘不合理的危险’,座椅手动调节符合国家标准,很难算缺陷。而且车企已经尽到了警示义务,家长没履行监护责任,法院驳回挺合理的。”还有人提到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率问题:“中国儿童座椅使用率才28%,好多家长觉得麻烦或者贵,这才是悲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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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天平这一次坚定地倾向了理性一端:那本被束之高阁的用户手册,早已发出无声的严厉警告;国家白纸黑字的安全标准,车辆也稳稳达标。当父母的指尖滑过手机屏幕的时间,远远多过翻阅那本救命手册的片刻,监护的责任便出现了可怕的真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不是摆设,它清晰地要求父母为孩子筑起“安全座椅”这样的生命护栏。这起诉讼,更像是一面残酷的镜子,照见某些家长对自身法定义务的惊人漠视。法律不会、也不该为监护的缺失买单。安全,终究攥在自己手中,而非推责时的指缝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