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2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8月4日—8月10日)
本期看点
政策资讯:
本周重点收录了2条最新政策,为省级1条,市级1条。内容主要集中于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等。
行业资讯:
1.广州黄埔区枫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4个地块实现全面开工
2.广州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石岗片区举行摇珠分房仪式
3.全面封顶!广州南沙区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迈入新阶段
4.广州花都花山平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项目动态:
本周,广州市共发布12个项目动态:实施方案公告5项,用地面积244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1项,用地面积24.8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项;土地征收公告2项,用地面积2.7万㎡;三旧改造用地审批1项,用地面积8.5万㎡。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有1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有11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7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住宅成交834套,成交面积93165㎡;商业成交32套,成交面积1827㎡;办公成交92套,成交面积7331㎡;车位成交2030个,成交面积25348㎡;合计成交2988套,成交面积127671㎡。
01
政策资讯
本周重点收录了2条最新政策,为省级1条,市级1条,内容主要集中于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等,具体政策内容要点如下:
1.文件名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5-8-7
文件要点:
1、适用情形。制造业企业在工业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厂房、仓库等物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以下统称为“工业物业产权”)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分割和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工业物业产权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为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2、受让方要求。分割转让工业物业应用于引进制造业项目,受让方须为经依法注册登记的制造业企业法人。
3、最小分割单元要求。各地应限定最小的分割面积,原则上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进行开发。
4、转让要求。分割转让后原权利人自留的工业或仓储功能的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工业或仓储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受让后的工业物业产权自完成转移(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附记项中注记起止时限),再次转让时该部分工业物业产权不得分割应整体转让。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5-8-4
文件要点:
明确简易修改《实施意见》,有效期3年。《实施意见》共二十八项,主要包括:
1、适用范围:适用于规范我市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和村改居居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管理。
2、“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包括“一户”对应的4种情形、“一宅”申报审核流程及负面清单。
3、存量宅基地房屋确权原则:按建成时间分阶段规定确权登记条件及程序。
4、农村住宅建设标准:按农村宅基地建房、村民集中住房、置换城镇住房三类分别明确建设标准,其中置换城镇住房标准进一步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可以在省、市规定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标准以内确定置换标准。
5、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已纳入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暂未纳入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暂未纳入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3类情形分别明确建设管理要求及程序,并对盘活存量土地提出明确要求。
6、保障措施:提出加强农村住宅建设保障力度、多渠道统筹农村住宅建设资金、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措施保障落实责任追究,构建“市主导、区主责、镇街主抓、村社主体”工作格局,全面规范广州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
02
行业资讯
1.广州黄埔区枫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4个地块实现全面开工
8月8日,城更集团枫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工作迎来新的里程碑——复建地块二正式全面动工,标志着项目复建首开区工程建设迈入“加速跑”阶段,枫下村村民回迁新居步伐再提速。
此次动工的复建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148.86㎡,规划建筑8栋住宅,共计1722套回迁房,预计于2028年竣工交付。
随着复建地块二的正式全面动工,枫下项目复建首开区4个地块已实现100%全面开工建设,开工面积达67万㎡,将提供7800多套复建回迁房,枫下村村民的宜居宜业新家园“优居梦”正逐步兑现,未来将形成集“生态宜居、产城融合、文化活力”于一体的现代化社区,为改善居民生活品质、重塑城市空间及知识城产城融合提供重要支撑。
2.广州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石岗片区举行摇珠分房仪式
近日,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石岗片区举行摇珠分房仪式,这场等待十年的归家之旅,终于迎来动人的里程碑时刻。
本次共有2栋复建房参与摇珠分房,户型包括85㎡至144.5㎡,提供310套回迁房源,而这2栋复建房也进入结构封顶阶段。早在户型申报期间,改造公司就在项目设置了异地样板房,村民可提前参观各种户型,为摇珠申报做好规划。
石岗片区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地铁5号线、13号线鱼珠站上盖。按改造规划,该区位将全部用于建设村民复建房,石岗新村、旧村的村民未来将原址回迁到本片区。
2025年以来,区城市更新局联合鱼珠街道探索运用探索行政处理、产权注销、发布征收补偿决定等创新举措,至5月初,石岗新村率先实现100%签约。随着改造项目整体即将全面清零,该片区下半年将抓紧各地块建设和分房工作。
片区效果图
8月6日,在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现场,随着最后一斗混凝土通过“空中造楼工厂”的智能布料机精准浇筑到位,项目最后一栋回迁安置住宅楼主体结构胜利封顶。这标志着该项目9栋回迁住宅楼主体结构全面完工,也成功验证了高层建筑利器“空中造楼工厂”智能建造的工程实效,为重大民生工程的高效、高质、安全推进树立了新标杆。
800余户坦尾村村民期盼已久的现代化新家园主体巍然屹立,幸福回迁步入倒计时。作为广州市重点民生工程,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承载着800多户近3000名村民改善人居环境、共享发展成果的热切期盼。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83万㎡,规划建设9栋高品质住宅楼,并配建幼儿园、商业中心、垃圾收集站等完善设施,旨在打造宜居宜业新社区。
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全面建成,将为村民提供现代化、高品质的居住环境,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更将显著优化区域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释放发展空间,为南沙区城市形象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个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充满活力的“新坦尾”正加速从蓝图变为现实。
4.广州花都花山平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8月6日,花都区花山镇重点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在平东村召开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工作村社动员暨政策宣讲会,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
当天,平东村数百名群众齐聚日鎏小学操场,花山镇重点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群众详细介绍项目背景、规划、相关政策,并就前期摸查总结出的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平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市、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涉及约534亩土地、1263栋农房的征收工作。花山镇重点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表示,将坚持标准,吃透征地、安置和补偿等各方面的政策,严格按政策说话、按政策办事,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力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如期完成平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安置任务,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03
项目动态
本周,广州市共发布12个项目动态:实施方案公告5项,用地面积244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1项,用地面积24.8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项;土地征收公告2项,用地面积2.7万㎡;三旧改造用地审批1项,用地面积8.5万㎡。
1、实施方案公告
1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南沙街道,东至黄山鲁森林公园、南至环市大道、西至蕉门水道、北至广生路
用地面积:525200㎡
现状建筑面积:218400㎡
总征拆建筑面积:2085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13.83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9.07万㎡,地块内公服1.00万㎡,复建留用地置换商业商务建筑3.76万㎡),购买存量商品房约6.32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07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控股93.50172%和6.49828%。
项目改造范围图
2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大岗镇西北部,西至北流路,南至豪福路,北至新堤路,东至东平路
用地面积:156400㎡
现状建筑面积:60700㎡
总征拆建筑面积:607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5.1962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4.6813万㎡,地块内公服0.5149万㎡),村留用地变更兑现商业商务建筑3.4183万㎡,配套独立占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4803万㎡。
项目匡算总成本:15.1343亿元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企业自有资金、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6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项目改造范围图
3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南沙街道慧谷西片区内,东临黄山鲁森林公园、南邻蕉门水道、西邻蕉门河、北临飞沙角山
用地面积:583700㎡
现状建筑面积:388300㎡
总征拆建筑面积:3000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26.1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20.25万㎡,地块内公服2.23万㎡,村留用地变更兑现商业商务建筑3.62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整结合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市广建城更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1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建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项目改造范围图
4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港湾街道,西至望凫路,南至海滨路,北至鹿山、大角山,东至南沙资讯科技园
用地面积:903050㎡
现状建筑面积:4065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约35.41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约21.23万㎡,复建地块内公服约1.42万㎡,村留用地变更兑现商业商务建筑约12.76万㎡),购买存量商品房约7.41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07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控股93.50172%和6.49828%。
项目改造范围图
5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港湾街道南部南沙湾片区内,西至鹿山,南至南横村,北至蒲州大道,东至天后路
用地面积:272000㎡
现状建筑面积:993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4.99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3.69万㎡,复建地块内公服0.41万㎡,村留用地变更兑现商业商务建筑0.89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整结合方式,其中,拆除新建部分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市广建城更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1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建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项目改造范围图
2、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城市更新单元(BA0703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北部,东接金新大道,南邻珠江铂世湾,西靠华南新城,北至珠江后航道
用地面积:248000㎡
控规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更新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24.80万㎡,由将村经济发展用地(村镇企业用地)、村庄储备用地等调整为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兼容防洪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等。更新改造范围内计容总建筑面积64.32万㎡。
二、总体指标优化:现行控规总建筑量2.94万㎡(未统计远景用地内规划建筑量),调整后总建筑量为64.32万㎡,增加建设规模约为61.39万㎡;毛容积率由现行控规的0.12增加到2.59;居住用地容积率为5.30-5.4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密度不超过28%,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为5.40-5.54,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密度不超过28%,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为6.0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密度不超过40%,建筑高度不超过120米;沿江一线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三、道路交通优化:规划构筑“两横三纵”的路网骨架,优化局部道路线位,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韧性。调整后,更新改造范围内路网密度11.27km/k㎡,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的要求。新增1处公交首末站和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与商住混合地块合建),优先落实和衔接轨道交通,提升轨道交通覆盖率至86%,保证道路系统畅通。
四、公服市政设施优化: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168号文)和《广州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规划区域、街道、居委三级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共63处,较现行控规增加61处。此外,新增面向产业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共17处。
五、河涌绿地系统优化:按照“占补平衡、水面率不降低”的原则,不改变河涌原有的功能,不影响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运行,对员岗下涌位于调整范围的河段进行优化,调整后E1水域用地为1.15万㎡,较《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临水控制线以内水面面积(0.91万㎡)增加0.24万㎡;基于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调整后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86万㎡(含与排水泵站、防洪兼容用地1.51万㎡),新增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26万㎡。
六、其他:由于改造范围线切割、道路线位调整、河涌水系调整以及地块界线优化等涉及的地块,拟按照“权属界线建筑总量不变”的原则对用地进行修正。
3、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枫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黄埔区九佛街道
征收补偿方式:复建安置和房票安置等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住宅房屋回迁安置面积=基础回迁安置面积+奖励回迁安置面积
基础回迁安置面积=基础回迁安置建筑面积+基础回迁安置权益面积
奖励回迁安置面积=奖励回迁安置建筑面积+奖励回迁安置权益面积
基础回迁安置面积补偿:具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9年12月31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属于一户一宅建设的确认文件等文件之一的合法住宅建筑,可按以下方式核定基础回迁安置面积:
(1)有证载建筑面积的,可按证载建筑面积核定基础回迁安置面积(其中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可按首层有效实测建基面积×2(但每户不超过240㎡)或证载建筑面积计算),实测建筑面积不足基础回迁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作为基础回迁安置权益面积,由村民按1500元/㎡购买。
(2)没有证载建筑面积的,按不超过证载建基面积×1(但每户不超过240㎡)或已批准的宅基地(含已批准暂未开工建设的空地并有对应空地,且无争议部分)实测面积×1(但每户不超过240㎡)核定基础回迁安置面积,其中实测建筑面积(三层半以下但每户不超过240㎡)不足基础回迁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作为基础回迁安置权益面积,由村民按1500元/㎡购买。
官方链接:
http://www.hp.gov.cn/gzjg/jz/jfjdbsc/content/post_10388629.html
2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西侧松南村周边地块
项目位置:位于白云区松洲街道
地块规划性质: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商务设施用地(留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安置房)、城市道路用地等
补偿方式及标准:根据相关房屋征收政策,结合本项目实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房票安置、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其中一种方式。对本次涉及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按住宅房屋评估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按以下补偿指导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1)二汽宿舍:按照24800元/㎡的补偿指导价给予补偿。
(2)公安大楼:按照22500元/㎡的补偿指导价给予补偿。
(3)农商行房改房:按照22500元/㎡的补偿指导价给予补偿。
(4)国有独栋村居:按照16800元/㎡的补偿指导价给予补偿。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复建房屋(广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仓库地块,预计2029年底前交付)进行产权调换。用于产权调换的具体房源等房屋信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示。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4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调换房屋为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房屋。被征收房屋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但被征收人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补偿方案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官方链接:
https://www.by.gov.cn/zwgk/byqzwgksxbzml/gytdsfwzsybc/gkxx/content/post_10393172.html
3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山塘社及周边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
征收补偿方式: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复建安置、房票安置、货币补偿等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实施前,被征收人放弃回迁安置且已获得货币补偿的,原则上不能再获得回迁安置补偿。《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实施后签约的房屋,一般应选择复建安置或房票安置。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住宅房屋回迁安置面积=房屋合法安置面积+奖励回迁安置面积
(一)合法住宅建筑,其合法安置面积按以下方式之一确定:
1.有证载建筑面积的,按证载建筑面积核定合法安置面积,如实测面积小于证载面积则以实测面积核定合法安置面积。
2.没有证载建筑面积的,按不超过证载建基面积或已批准的宅基地(含已批准暂未开工建设的空地并有对应空地,且无争议部分)实测面积的3.5倍(但每户不超过280㎡)核定合法安置面积。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住宅建筑
2009年12月31日前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建成的历史住宅建筑,其合法安置面积不得超过实测建基面积的3.5倍,且每户不得超过280㎡。
房票安置:被征收人放弃复建安置的,可选择房票安置方式。选择房票安置方式的按照《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执行。涉及奖励回迁安置权益面积选择房票安置补偿的,应扣减每㎡1500元的建筑物建安成本补偿(被征收人已按1500元/㎡支付权益面积建安成本的,在回迁安置时无需扣减该部分权益面积的费用)。
官方链接:
http://www.hp.gov.cn/gzjg/jz/cljdbsc/xxgk/content/post_10394673.html
4、土地征收公告
1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一)
项目位置:位于南沙区大岗镇
用地面积:23949㎡
被征收土地情况: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949万㎡,其中现状农用地2.3481万㎡(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468万㎡。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3914万㎡(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035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范围图
2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七
项目位置:位于花都区花城街道
用地面积:3093㎡
被征收土地情况: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经济联合社、杨二村草弄经济合作社、存心经济合作社、瓦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3093万㎡(4.6395亩)。其中,均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20万元/万㎡,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0万元/万㎡。
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2)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置换物业方式安排留用地。
征地范围图
5、三旧改造用地审批
1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水西片)旧村改造项目
用地位置:本项目此次共公告2个块地,均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东至萝平路,南至广惠高速西延线,西、北至下岭山
类型: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共计85208㎡
04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有1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有11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7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统计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0日
数据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易房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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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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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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