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曝光9起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沪ADA2***
▲2025年7月1日10时11分,号牌为沪ADA2***的小型轿车在逸仙路殷高西路南约200米,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沪AFG3***
▲2025年7月3日7时54分,号牌为沪AFG3***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富长路出泰和西路南约70米,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沪BQL***
▲2025年7月2日9时56分,号牌为沪BQL***的小型轿车在盈港东路出徐乐路西约100米,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沪C94***
▲2025年6月30日8时25分,号牌为沪C94***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沪太路出集宁路南约50米,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沪DT9***
▲2025年7月4日12时2分,号牌为沪DT9***的重型栏板货车在月罗公路蕰川公路东约70米,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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