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前世妻子被豪门认回的那天,她没有带上我。

她牵走了我们的女儿顾曦月,因为这是孟家失而复得的千金。

还牵走了她的心上人,席琛,因为他酷似孟家夭折的幼子。

而我,因为婚后劳作的摧残,再没当年的英俊容貌。

她患病的父亲一看见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嚎叫。

所以她对我说,「亦城,等我父亲病情好转,我就回来接你。」

「我不会让曦月把你忘了的。」

我一年又一年地盼望。

她们再没回来过。

等曦月成人,我终于忍不住去找她们时,我的女儿温柔地挽着席琛,厌恶地瞪着我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毁掉我的家?」

这一回,我决定提前抽身。

我不贪恋她们母女的荣华,从此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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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城豪门世家孟家来的那天,浩浩荡荡的豪华车队把我们村庄围得水泄不通。

她们来寻找失踪六年的掌上明珠。

我的妻子孟如姣。

我们这个地方太偏远了。

孟家这六年间找得发了疯,甚至认为她真的已经不在人世了,也没能发现这个僻静角落。

村口的孩童兴高采烈跑来我们家报信的时候,孟如姣正在指导我们的女儿顾曦月练字。

曦月毛笔一颤,墨汁溅开一团。

孟如姣神态专注,「曦月,我怎样教你的?练字即是修心,心境须宁静。」

我明白接下来孟如姣将与她的家人团聚,很快就要返回江城。

孟家的人走后,孟如姣仍然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孟家精心栽培的千金啊,纵然失去了往昔的记忆,在这个偏僻村落蛰伏了这么多年,深入骨髓的修养和气质也没有消减丝毫。

而我,比她更加冷静。

我依然去后山采集我的野菌。

路上遇见的王大娘看到我忍不住开玩笑,「亦城啊,你马上就要跟孟小姐进城享福了,还上山找什么野菌?」

那天,孟如姣告诉孟家的人,她需要整理一下,请她们明天再来接人,还提到她要带两个人一同离开。

村中的人们都酸溜溜地说我走了狗屎运。

完全忘记了孟如姣刚流落到这里,什么也记不得,什么农活都不会干时,只有我肯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她。

村庄狭小,她住在我家里毁了我的名声,这才娶了她。

那天,也只是请了几位邻居,分了几个红鸡蛋,就算是成婚了。

婚后,我们倒也算是举案齐眉。

那时,她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妻子。

如今她要走,自然该带走我和孩子。

但我知道不会。

前世,孟如姣确实带了两个人回孟家。

却没有我。

想到这里,我只是对王大娘淡然一笑,「这一茬的松茸长得特别好。」

好菌子卖的钱,够我离开这里,重新做人。

2

我回来时,席琛正在教曦月英语。

他说,「你一定要用心学,江城像你这么大的孩子,都能说很多英语了。」

顾曦月学得格外认真。

席琛笑着摸摸她的头,「曦月真是聪明,不像......」

曦月伸手抱住席琛的腰,「多亏席叔一直教我,要是跟我爸一样,只会说些土话,回去可要丢人了。」

孟如姣原本在看书,听了这话,只是抬头看了一眼。

之后,竟露出温暖的笑容。

真是和谐美满的画面啊。

这样的画面,我看了两辈子。

席琛,也是我们村子的人。

只是父亲早死,母亲改嫁,后来外地的舅舅找来,接他进城读了书。

后来不知为何,又回到我们村。

一开始,我是感激他的,因为有次曦月贪玩,掉进水里,是席琛看见救了她。

可那以后,事情渐渐不对劲了。

他来我家,看到了孟如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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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得笔直,一手背后,另一手悬腕写字,那修长干净的手指优雅地舞动着。

他凑上前去,「如姣真是有学问,亦城哥真有福气。」

孟如姣常念的天文地理、诗词歌赋,我都不懂。

她与我,只说些夏天的蚊子,冬天的冷。

可是,席琛那句话中,对我的讽刺,我听得明明白白。

我在一旁,紧张地立着。

后来,席琛三天两头来我们家里,还求着孟如姣去学校兼职教书。

从此,便一口一个「孟老师」。

那之后,我每每去送午饭,都能看到席琛坐在孟如姣旁边。

她将我炖了一宿的骨头汤,小心地盛在席琛碗里。

曦月在一旁开心地咯咯笑,「爸,席叔最喜欢吃你做的饭了。」

是啊,我养活这母女,起早贪黑挖菌子跟邻居换老母鸡。

辛苦打理后山那片薄田,掐最水嫩的菜尖儿。

自己舍不得吃一口,如今,就被她们这样拿去讨好另外一个人。

上一世,这样的话,我当着大家的面说了出来。

孟如姣皱着眉,抿着薄唇,对席琛微微弯腰道歉,「席琛,抱歉了,是我丈夫失态了。」

仿佛我丢了天大的脸。

曦月倒是直接,「你不给席叔吃,我也不吃了。」

席琛像个主人一般,拉过曦月的肩膀,「曦月,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不能这么跟爸爸说话。」

曦月对着席琛小嘴一撅,「对不起啊,席叔叔。」

席琛护着曦月,看我的眼神,没有丝毫愧疚。

那一刻,我的妻子、我的女儿,让我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我心下凄凉。

席琛生得文雅斯文。

而我成日上山挖菌子,下地干农活,透着一股子泥土味。

生了曦月之后,更是和少年的清瘦相去甚远。

她们凑在一起,确实更像一家三口。

就像前世,席琛跟着她们一起回去,外人从没怀疑过他不是曦月的父亲。

起初曦月唤他琛哥哥,他笑着说,「还是叫我叔叔吧。」

后来的后来,我才明白他的小心思。

3

孟如姣见我背着箩筐进屋,起身躲了躲。

大概身上的泥土味,又冲到她鼻子了。

看见我箩筐里满满的菌子,她终于露出一些愧疚。

「怎么还去做这些苦差事?」

「现在......有钱了。」

后半句,她说得极轻。

前世,她走后,我会定期收到一笔钱。

刚够我在村里的生活花销。

想要走远一步,都不可能。

我没有解释,只是说,「闲着没事,习惯了。」

说罢,拿起桌上的针线,开始缝香包。

熏蚊虫的草,一星期就没了功效。

曦月腿上已经被咬起了一片红疹。

不知为何,我再没有前世的心疼。

曦月见我缝香包,略微有些嫌弃,「爸,进了城就不会再有蚊虫了,你没必要做这些东西给我们。」

是啊,她们孟家人,一向是不稀罕我的任何东西的。

前世,那辆黑色的轿车开走之前,我流着泪,往曦月怀里塞了许多东西。

然而,都被扔在了半路,甚至还没到村口。

村头的大娘一看就是我的针脚,带回来给我时,看我的眼神,既怜悯,又嘲笑。

我只以为,那是孟母的意思。

可是,当我特意到县里买了一部手机,想着能与她们保持联系。

每次视频,曦月都很不耐烦。

「我的钢琴课开始了。」

「席叔叫我了。」

我又省吃俭用、长途跋涉,偷偷去她的学校找她。

她看见了我。

却飞奔上车。

生怕我喊出她的名字。

看到那逃避的身影,我终于意识到,不是香包味淡了,是人心空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她。

直到她成年。

那时我积劳成疾,医生说我没有多少日子活了,我打电话给孟如姣,她沉默许久,只是说,「我给你安排医院吧。」

可我不想治病,我还想最后见见女儿。

所以我穿了我最好的衣服,用所剩不多的积蓄做了头发,去了她盛大的成人礼。

「曦月,你不记得爸爸了吗?」

可她亲热地挽着席琛,嫌恶地看着我说,「你是谁?为什么要来破坏我的家庭?」

孟如姣在一旁什么也没说。

豪门的精明势利,刻薄寡恩,在她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觥筹交错的宴会,我像一只阴暗的老鼠,被赶到街角,最终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倒。

躺在地上看着天的时候,泪水从我眼旁滑落。

上天待我,如此刻薄。

然而再一睁眼,我却回到了孟家来认亲的那一天。

这次,我不会再做那般可怜可悲的蠢人了。

4

所以我没有如前世那样,苦口婆心地非要给她们做香包和枕头。

我只是淡淡地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是答应给小桃做的。」

曦月显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虽偶尔对她严厉,却是极为疼爱她的。

平日里有好东西都会捧到她面前。

她撇撇嘴,「小桃不是好孩子,她一点都不尊敬老师!你为什么要给她做?」

小桃是村子里难得不怎么追捧席琛的小孩。

因此,在学校里,也总是被孤立。

其实,她没有做过任何顶撞席琛的事。

她只是更喜欢我。

她说我身上的味道好闻。

是淡淡的香味。

是啊,曾经孟如姣也会把头埋在我脖子上,说我有一股子「生命力」。

可后来,她选择的,还不是席琛那浑身的书卷气。

前几天,我就看见小桃白白嫩嫩的小胳膊被蚊子咬了不少肿块,便答应给她做几个药包驱蚊子。

她们母女不稀罕的东西,自然有别人稀罕。

我平静地缝着针脚,「我想给谁做就给谁做。」

曦月不乐意了,「你坏!我要去找席叔!他说要带我去县城吃西餐,教我怎么用刀叉。」

她眼珠一转,「爸爸,你还没吃过西餐吧?」

我头也没抬,只是说道,「嗯,没吃过,你去吧。」

她一拳打在棉花上,弄不懂是哪里出了问题。

从前,我总爱吃席琛的醋,他带曦月去做什么,我都要尽力跟着。

我生曦月时九死一生,我抓着孟如姣的手断断续续地说,「保,保孩子。」

在后面的许多年里,我也一直觉得孩子比妻子更重要。

可最后,偏偏是曦月给了我最后一刀。

5

曦月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以后,孟如姣来到我身边。

「亦城,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你有气冲我来,别牵扯孩子。」

「我们明天一早就走,别搞得大家都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