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既然婚内强奸这个概念可以堂而皇之的出现,解构了家庭与婚姻,那么要算清,一切都可以彻底算清,总不能够你说婚姻内女性意愿决定了是否强奸,然后你找男人要钱时又说婚姻婚姻,女人用男人钱就天经地义,对吧?
说直白一些,婚姻内如果女性没有对男性的性义务,那么男性也不该有对女性的养家义务,义务是相对的,总不能够你女的享受男人的给钱义务,说到性时,就以强奸恐吓吧?
如果婚内强奸概念成立,那么可以直白些解构,任何家庭主妇都可以是婚内卖淫,就这么简单。
还是那句话,要解构,你就必须接受一切都被解构,你不能够既要又要还要,你既然享受夫妻财产共有,你既然享受了所谓男人养家养孩子,那么就不要给我说婚姻没有性义务,要么都解构,要么都公序良俗。
这一次的婚内强奸案,将决定未来许多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