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数据
2025年7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共查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交通违法36起。其中,查处车货总质量90吨以上7起,车货总质量80吨以上18起。
市中区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7月3日16时09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迎宾大道。
驾驶车辆:渝D****0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吴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87.79吨,超载51.79吨,超载率高达143.86%。吴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吴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吴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吴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27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南新大道。
驾驶车辆:苏C****D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陈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91.02吨,超载55.02吨,超载率高达152.83%。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陈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陈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陈某的违法行为,抄告至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及运输企业:
请各位货车驾驶人深刻吸取教训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广大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源头防范
共同守护路畅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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