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形象

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

于8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

将针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

停车场泊位等公共区域的

僵尸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记者在南桥头货车停车场、金科世界城外停车场等地发现多辆已经停了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社会车辆。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车子基本上都是联系不到人,即使说根据他们的车牌号,找到了联系车主的号码,都是打不通,要么就是空号,要么就是不接,根据我们的经验判断,他们就是根本不想要这些车子,所以我们会进行通告,在90个工作日之内,还没有人来处理或认领,那么,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记者获悉,此次专项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公告要求,下列被公示车辆的所有权人务必于2025年8月30日前,主动前往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认领处理。

公告中明确列出的待认领车辆牌照包括:

浙BG9G55、渝BZ7987、渝C45795、“无牌”、渝A6TV30、渝C737K1、粤XT8808、粤S93K28、渝AG596P、渝A2CN63。

公告强调,对于逾期仍未认领的车辆,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区公安局、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车辆进行统一处置。处置方式将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336号

联系电话:谢老师,15178777989

呼吁相关车主尽快处理名下长期停放的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停车秩序。此次行动旨在释放被无效占用的公共停车资源,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记者:胡耀方

编辑:李婉龄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封 雷

总编辑:黄 艳

声明:凡江津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别忘了

点亮和让大家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