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不少朋友都很关心亲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好好梳理一下,让大家心里有个数~

首先是刑事拘留阶段: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觉得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会在拘留后的 3 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的话,这个时间能延长 1 到 4 天。

要是遇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能延长到 30 天。

所以,从拘留到批捕,最长是 37 天哦。

接着是逮捕后侦查羁押阶段:

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 2 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期限满了还没结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 1 个月。

对于一些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 2 个月。

要是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规定延长期限后仍没结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 2 个月。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交付审判的,得由更高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

一般来说,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会在 1 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延长半个月。

如果需要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 1 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再到审判阶段(一审):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会在受理后 2 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 3 个月。

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死刑判决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等复杂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3 个月。

最后是二审阶段:

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会在 2 个月内审结。

要是有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 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