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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充分发挥诉讼财产保全作用,成功调解并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并向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案情回顾
肖某、黄某长期向廖某购买竹制品,年初双方因售后问题产生矛盾,肖某和黄某拒绝支付货款38万余元,廖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立案后,廖某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肖某、黄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局查控,成功足额冻结了肖某、黄某名下存款。
法院审理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村居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诉求后,发现双方具备调解意愿便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弥合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院依据生效的调解协议和扣划裁定,迅速将已冻结的货款足额划付至原告廖某账户,并向肖某、黄某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整个履行过程实现从调解到付款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即时履行。
村居法官有话说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和道德取向,是个人、社会和国家得以存续发展的基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遵循诚信原则,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经营者应该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在签订契约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一旦签订就应该认真履行,不能随意毁约。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市场交易,信义为先,及时履约,皆大欢喜,一旦毁约,诉诸于法律,得不偿失!
- 供稿:吴晓莉 戴雪梅 -
- 编辑:黄颖娴 -
- 审核:廖腾旺 -
- 监制:陈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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