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部分自媒体宣称

“上海商办公寓可变住宅”

并列举海南万宁等地

“允许商办类商品房参照住宅管理”的例子

鼓动用户投资商办公寓

引发关注

相关自媒体解读基于7月3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内容提出,允许商务楼宇兼容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等功能。

但事实是

——这是严重误读!

来源:新闻坊

编辑:韦嘉维

编审:龚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