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

看似“人畜无害”

实则在为接踵而来的“疯狂”违法

闯红灯、逆行、超限超载超速等

套上一层“蒙羞布”

自认为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小聪明”却要付出“大代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为严格落实

交警巡起来、道安办动起来

管理严起来、服务好起来

工作要求

新余公安交管部门

结合“百日行动”

对货车故意遮挡号牌进行查处整治

并对其曝光

故意遮挡号牌

1

车牌号码:赣KA5*96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2

车牌号码:赣KA5*16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3

车牌号码:赣KA5*58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4

车牌号码:赣KA5*96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5

车牌号码:赣KA3*89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6

车牌号码:赣KA3*06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7

车牌号码:赣KA2*91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8

车牌号码:赣K97*95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9

车牌号码:赣K93*91

违法行为:使用毛巾故意遮挡号牌

10

车牌号码:赣K93*22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11

车牌号码:赣K86*58

违法行为:使用翻牌器故意遮挡号牌

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污损、涂抹机动车号牌,不仅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风险,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