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大理旅游“金字招牌”,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自大理州政府部署“苍洱大会战”专项整治以来,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闻令迅速响应,统筹执法力量,聚焦非法营运、出租车拒载议价、网约车违规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执法亮剑,数据彰显整治力度

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时段、网格化巡查模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8月11日,累计出动执法组40组次、执法人员409人次,检查客运企业3户次、小微客车租赁企业32户次,发现并整改不合规经营问题5个。重点检查各类客运车辆2677辆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61起,涵盖非法网约车9起、非法巡游4起、巡游出租车不规范经营3起、旅游包车无有效包车牌1起,并现场制止规劝违规行为44起,形成强大震慑。

靠前指挥,精准施策破解难题

一线指挥强部署。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带队深入大理古城开展现场调研督导,针对大理古城文旅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多部门座谈会,压实整治责任,明确依法依规处理路径。

政企协同保运力。针对暑期打车难、网约车运力保障不足等问题,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滴滴出行云南分公司深入对接,在大理火车站实地调研并座谈。双方就合理调配运力、缓解出行难题达成共识。探索实行网约车“接送分离”、建立“蓄车池”、增设站外接客点等创新措施。

聚焦民声,高效响应群众诉求

坚持“接诉即办”,多渠道倾听并解决群众难题。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收到信访投诉47件,现已办结28件,其余19件均于当日受理,正加紧核实处理。在开展市场整治的同时,现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97起、处理群众投诉1起,有力提升了群众出行体验感。

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苍洱大会战”涉客运输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效,不断优化客运服务,为擦亮大理旅游名片提供坚实交通运输保障。

来源:大理交通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洱海湖区禁止新建、扩建码头。确有必要改建的,应当由大理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十条在生态保护核心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