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车主为了引人瞩目

把自己的汽车改装成“显眼包”

改排气管、车辆外形、大灯等应有尽有

注意!这些都属于

非!法!改!装!

近期交警蜀黍查获

多起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最近查获的案例

01

时间:8月10日

地点:黄河西路与西坝路路口

姓名:端某成

车牌:苏H6***U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02

时间:8月10日

地点:黄河西路与西坝路交叉路口

姓名:吴某锋

车牌:苏H9***2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03

时间:8月1日

地点:翔宇大道台州路口

车牌:苏H59***

姓名:高某

违法行为:改装排气管

04

时间:8月2日

地点:古盐河服务区

姓名:申某某

车牌:苏U1***M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05

时间:8月5日

地点:车桥服务区

姓名:王某

车牌:苏D2***G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06

时间:7月21日

地点:新扬高速八仙台服务区

姓名:陈某琪

车牌:鲁SG***7

违法行为: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

07

时间:8月9日

地点:长深高速1816km+734m处

姓名:成**

车牌:苏G****2

违法行为:更改车身颜色

法律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改装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3、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 ,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4、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噪声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马路不是赛车场

千万不能因为追求特立独行

而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

请大家

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