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市发生的一起行车纠纷燃爆全网,就在8月16日下午,事件传来最新进展,官方再次发布通报,公布对涉事女司机及丈夫等8人的处理结果。
事情还要从上个月的7月22日说起,据当事人李先生(网名“平头哥”)描述当天下午18时许,他在防城港市江山镇一条乡村乡村水泥道上行驶,与对向行驶来的一辆奔驰车会车,由于道路狭窄,两车无法并行,他当时主动采取避让措施,将车靠边停放,甚至右轮已压入路边的草地里,目的是为对方留出通行空间。
然而,奔驰车上的女司机并不领情,这位年龄约40岁的女司机下车后态度强硬,要求李先生倒车让路,并扬言要出示带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试图逼迫李先生让路。
更让李先生大惊失色的是,从奔驰车上下来的一名蓝衣男子竟然精准报出了李先生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并威胁称不管李先生住哪里,都要搞他。
事发后,李先生向多个部门反映未果,便将相关视频发至网络,播放量超过千万。
就在7月31日,当地江山派出所两名民警连夜来到李先生父母的家中,称李先生在网上发布的视频泄露了奔驰女司机的车牌,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要求他立即删除视频并向女司机道歉。
李先生删除原视频后又打码重发,并发布了向奔驰女司机道歉的视频,将事件再一次推向舆论关注和热议的新高潮。
8月1日晚间,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并表示"感谢舆论和公众对我们执勤执法工作的监督"。
8月3日上午8时许,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通报称,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车上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男司机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
通报还称,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侯某某丈夫黎某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
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对外公示了关于对这起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亮证逼迫让路”的奔驰女司机侯某某被行拘5日。但处罚书对侯某某的丈夫黎某却只字未提。针对网友的这一问题,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对黎某的最终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8月16日下午15时30分许,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再次发布通报,公布对涉事女司机及丈夫等8人的处理结果,当事女司机侯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现已执行完毕。
针对侯某某的丈夫黎某,通报称黎某系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因未妥善保管个人行政执法证,违反工作纪律,导致证件被配偶冒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自治区司法厅依照相关规定收回并注销其行政执法证。
另外,对另外6名相关公职人员进行处理。因沟通表达不够规范严谨,引起当事人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防城港市公安局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杨某鹏、王某顺分别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对当地4名主要领导给予处理,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法律文书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黄某杰诫勉处理;因对案件处置协调不力、文书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副局长唐某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对所辖江山边境派出所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给予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防城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肖某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因对该局办理的案件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给予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局长韦某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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