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先后发布了两则批复公告,涉及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解散及潍坊农商银行在青岛西海岸新区11家分支机构的开业。
经批准并获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批复要求潍坊农商行10个工作日内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办理登记,完成后1个月内报备;各机构需在领证后6个月内开业,逾期可申请一次最长3个月延期,未按期开业则批复失效,许可证将被收回。
根据小编追溯,今年5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曾批准潍坊农商银行受让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原发起行诸城农商银行所持有的11400万股股份,此次交易使得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正式易主。
(来源:青岛新闻网)
济宁人编辑整理 微友留言不代表本站观点
非本站原创照片均来自百度图片
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济宁人”法律顾问单位:山东希音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请拨:17805370308(刘岗律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