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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就“未履行招生退费承诺”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声明称,2022年建校初期,因学校管理疏漏,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了包含“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这一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还误导了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平桥区教体局正在对该校违规招生问题立案调查学校将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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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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