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图据 大邑法院
随着汽车普及率持续攀升,驾驶技能日益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刚需”,通过参加驾校培训,掌握驾驶技能,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选择。然而,与旺盛的驾校培训活动相伴而生的,也有不少矛盾纠纷。
近日,成都大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因驾校更换训练场地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判决退款1000元,为学员与驾校的退费分歧画上句号,既维护了合同约定的严肃性,也兼顾了学员的合理诉求。
据了解,成都一学员为学习驾驶技能,与被告驾校签订服务合同并缴纳2280元培训费。合同明确约定:“未报车管所、未考科目一的学员若退学,学校按60%违约金标准退款”。后因驾校擅自更换训练场地,导致练车不便,学员要求全额退费,驾校并未同意,学员一气之下将驾校告上法院。
面对双方的纠纷,大邑县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庭前、庭后多次进行沟通调解。学员主张自己未参加科目一考试,驾校未提供实质服务,要求退还70%费用。驾校则称,虽然更换了训练场地,但是新场地距离不远,而且可以提供接送服务,坚持按照合同约定扣除60%的违约金后,按培训费的40%即912元予以退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经过审理,承办法官综合考量合同约定、驾校实际履约情况及学员诉求的合理性,判决驾校退还学员1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都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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